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7 01:261、对严峻违背校园安全办理准则的部分担任人和直接职责人,在校园内实施通报批评准则。
2、关于严峻违背校园安全办理的有关规定,导致安全事端发作或校园产业经济丢失的直接职责人和部分担任人,依据其不尽职、不尽职情节严峻和丢失巨细,给予处置和处置。
3、对应当实施本校安全办理职责而未实施的部分安全职责人和事端直接职责人,实施安全事端职责追查。
4、关于一次事端导致3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或许3人以上10人以下食物中毒,或许直接经济丢失在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端,校园对直接职责人处以 元(或补偿经济丢失 %)的经济处置;对部分职责人处以扣除 %当月奖金的经济处置,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置。
5、关于一次事端导致5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许1人至2人重伤,或许10人以上29人以下食物中毒,或许直接经济丢失在1万元到5万元的安全事端,校园对直接职责人处以 元(或补偿经济丢失 %)的经济处置;对部分职责人处以 元的经济处置,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正告,记过的行政处置。
6、关于一次事端导致1人及1人以上逝世,或许11人以上轻伤或许3人以上重伤或许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许直接经济丢失在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端,校园对直接职责人处以 元(或补偿经济丢失 %)的经济处置;对部分职责人处以 元的经济处置,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免职的行政处置。
7、关于玩忽职守再三违背局安全办理暂行办法,导致事端重复发作的直接职责人和部分职责人给予从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