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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不认定是交通肇事逃逸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8 17:49
交通事端处理中,闯祸逃逸是要遭到重罚的,那么交通事端中哪些行为不确认是交通闯祸逃逸?详细是怎么样规则的?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相关常识,欢迎阅览。
哪些行为不确认是交通闯祸逃逸
1、交通事端当事人对事端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洽谈处理,达成协议,并留下实在名字、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端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端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方位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端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集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脱离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族赞同,留下自己实在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回来的;
4、交通事端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脱离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端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依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端发作的;
6、有依据证明交通事端当事人因或许遭到人身损伤而被逼脱离交通事端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相关常识:
逃逸的确认
交通闯祸后逃逸的确认,首要,交通闯祸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躲避法令追查”,其次,交通闯祸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制,不该仅理解为“逃离事端现场”,关于闯祸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端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许等候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分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闯祸后逃逸”。
交通闯祸逃逸或许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归于交通闯祸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要要求行为人的闯祸行为现已构成交通闯祸罪,不然交通闯祸逃逸行为只能作为科罪情节在确认其是否构成交通闯祸罪时加以考虑;
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现已发作交通闯祸行为,假如对闯祸不具有明知的,天然也不或许发生躲避法令追查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闯祸逃逸行为。
再次,关于尽管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责任,可是躲避责任查清确认的行为,依然构成交通闯祸逃逸。
最终,所谓交通闯祸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能够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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