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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如何解决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8 08:10

参保人员到达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假如有别离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记载的,在请求收取养老保险待遇前,向待遇收取地社保(城乡居保)组织请求处理城乡养老保险准则联接手续。其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伸缴费至...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海南养老保险重复收取怎么处理呢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其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伸缴费至15年)的,应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收取地社保组织请求处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缺乏15年或按规则延伸缴费仍缺乏15年的,应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收取地城乡居保组织请求处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处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须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收取地市县城乡居保组织提出请求。
参保人员存在同一年度内一起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状况的,由转入地社保(城乡居保)组织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团体补助,将重复缴费清退金额交还参保人员,并将有关状况告诉自己。
海南养老保险重复收取待遇怎么办?收拾重复收取待遇
因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月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或许存在一个人一起在两个准则参保的状况。因而,《规程》规则,对重复参保缴费要予以清退,对重复收取待遇要进行收拾,终究只保存一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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