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注册分公司所需资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05:14
假如想要拓宽自己的事务,公司是能够建立分公司的。建立分公司,需求到工商局处理建立挂号,带着必要资料。总公司需求对分公司的法令行为担任。那么,注册分公司所需资料有哪些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统辖的分支组织,是指公司在其居处以外建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组织。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当。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实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规章,公司称号只要在总公司称号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法令对企业建立分支组织的规则可分为两种状况,一种是内资企业建立分支,一种是外资企业建立分支。内资企业如需求在外地建立分支组织,只能建立分公司。该企业需求到当地工商部门挂号注册,建立分公司需求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建立挂号请求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许一起托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托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自己签字);
3、公司规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经营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经营场所运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担任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请求挂号的经营范围中有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议规则有必要在挂号前报经同意的项目,提交有关的同意文件或许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议规则建立分公司有必要报经同意的,提交有关的同意文件或许许可证书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共同”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分公司经公司挂号机关准予建立挂号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经营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挂号机关请求处理该分公司的存案手续。
建立分公司,需求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建立挂号请求书》、公司规章以及由公司的公司挂号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