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都是怎么判刑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3 13:45
刑法:冒充注册商标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 【冒充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最高人民法院、
刑法:冒充注册商标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 【冒充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2004年12月22
第一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归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则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冒充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冒充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景象。
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归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则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冒充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冒充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景象。
第八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则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冒充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许与被冒充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根本无差别、足以对大众发生误导的商标。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则的“运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许冒充的注册商标用于产品、产品包装或许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产品交易文书,或许将注册商标或许冒充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
第十二条 本解说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略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作、贮存、运送、出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出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依照实践出售的价格核算。制作、贮存、运送和未出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依照标价或许现已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践出售平均价格核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许无法查清其实践出售价格的,依照被侵权产品的商场中心价格核算。
屡次实施侵略知识产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许刑事处分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许出售金额累计核算。
本解说第三条所规则的“件”,是目标有完好商标图样的一份标识。
第十三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则的冒充注册商标违法,又出售该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构成违法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则,以冒充注册商标罪科罪处分。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则的冒充注册商标违法,又出售明知是别人的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构成违法的,应当实施数罪并罚。
第十五条 单位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则的行为,依照本解说规则的相应个人违法的科罪量刑规范的三倍科罪量刑。
第十六条 明知别人实施侵略知识产权违法,而为其供给借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答应证件,或许供给出产、经营场所或许运送、贮存、署理进出口等便当条件、协助的,以侵略知识产权违法的共犯论处。
第十七条 曾经发布的有关侵略知识产权违法的司法解说,与本解说相冲突的,自本解说实施后不再适用。
(一)冒充注册商标罪概念
冒充注册商标罪,是指违背商标办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冒充注册商标罪特征
1、侵略的客体既包含国家对商标的办理次序,又包含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商标办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同种产品”上运用“同种商标”是构成违法的两个有必要一起具有的要件;
3、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含自然人,也包含单位;
4、片面方面是成心。
刑法:冒充注册商标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 【冒充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2004年12月22
第一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归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则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冒充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冒充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景象。
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归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则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冒充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冒充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景象。
第八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则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冒充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许与被冒充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根本无差别、足以对大众发生误导的商标。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则的“运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许冒充的注册商标用于产品、产品包装或许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产品交易文书,或许将注册商标或许冒充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
第十二条 本解说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略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作、贮存、运送、出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出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依照实践出售的价格核算。制作、贮存、运送和未出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依照标价或许现已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践出售平均价格核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许无法查清其实践出售价格的,依照被侵权产品的商场中心价格核算。
屡次实施侵略知识产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许刑事处分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许出售金额累计核算。
本解说第三条所规则的“件”,是目标有完好商标图样的一份标识。
第十三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则的冒充注册商标违法,又出售该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构成违法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则,以冒充注册商标罪科罪处分。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则的冒充注册商标违法,又出售明知是别人的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构成违法的,应当实施数罪并罚。
第十五条 单位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则的行为,依照本解说规则的相应个人违法的科罪量刑规范的三倍科罪量刑。
第十六条 明知别人实施侵略知识产权违法,而为其供给借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答应证件,或许供给出产、经营场所或许运送、贮存、署理进出口等便当条件、协助的,以侵略知识产权违法的共犯论处。
第十七条 曾经发布的有关侵略知识产权违法的司法解说,与本解说相冲突的,自本解说实施后不再适用。
(一)冒充注册商标罪概念
冒充注册商标罪,是指违背商标办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冒充注册商标罪特征
1、侵略的客体既包含国家对商标的办理次序,又包含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商标办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同种产品”上运用“同种商标”是构成违法的两个有必要一起具有的要件;
3、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含自然人,也包含单位;
4、片面方面是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