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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必要共同诉讼的依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11:15
子女奉养白叟既是品德上的要求也是法令上的法定责任,白叟跟着身体的衰弱逐渐失去了照料自己的才干,所以作为子女奉养白叟是有必要的,假如子女不尽奉养的责任,爸爸妈妈能够申述子女,那么奉养必要一起诉讼根据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奉养必要一起诉讼根据
【扼要案情】
吴某年近70,膝下有三个女儿。2009年5月,吴某向法院申述称小女儿一向不实行奉养责任,恳求判令小女儿每月付出其奉养费300元。
【不合】
关于本案是否应追加其他两个女儿作为一起被告,法院存在两种不同定见:
榜首种定见以为,子女都有奉养爸爸妈妈的责任,吴某的三个女儿在奉养责任的范围内是一个一起的责任全体,即争议的奉养联系是一个一起的权利责任联系,属必要的一起诉讼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榜首百一十九条:“有必要一起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与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其参与诉讼”之规则,法院应依职权追加其他两个女儿为一起被告。
第二种定见以为,此案并非是必要的一起诉讼,吴某有权挑选对子女中的一人或几人提申述讼,这是吴某充分行使处分权的体现。法院无需追加当事人,只需判定小女儿一人承当的奉养比例即可。
【简析】
笔者赞同榜首种定见。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1条的规则,子女对爸爸妈妈有奉养搀扶的责任。在子女为二人以上的情况下,这种奉养责任应当被视为一种一起的责任,一切子女都应为一起被告。其理由如下:
其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则,负有奉养责任的被告归于有必要到庭的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因而,咱们能够以为,爸爸妈妈只将部分子女列为被告的,假如法院不将其他子女追加为一起被告,必定无法将案情查清楚,天然也就无法公正合理地确认被告所应承当的比例。
其二,子女应当一起对爸爸妈妈进行奉养,子女之间本来就承当的一起的奉养责任,这种奉养责任是根据同一法定责任而发生的一起权利责任联系,子女相互之间契合必要一起诉讼人的特征,应为一起被告。
其三,只要将一切子女列为必要一起被告,才干更好地保护家庭的调和联系,也才干更进一步促进社会品德理念的提高。
上述便是小编对“奉养必要一起诉讼根据”问题进行的回答,子女之间本来就承当的一起的奉养责任,这种奉养责任是根据同一法定责任而发生的一起权利责任联系,子女相互之间契合必要一起诉讼人的特征。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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