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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变更流程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8 09:31
公司改变股东需求预备必定的请求资料,包含公司改变挂号请求书、公司股东出资状况表、指定代表或许一起托付代理人的证明等资料。除此之外,还要熟知公司改变股东的处理程序。以下听讼小编为您阐明公司股东改变流程。
一、改变股东的请求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改变挂号请求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建议人)出资状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许一起托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托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己签字),应标明详细托付事项、被托付人的权限、托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改变股东提交股东会抉择(由整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自己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举行股东会的或许股东会抉择未能由整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30日内其他股东的答复定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阐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两边签署,股东或建议人为自然人的由自己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建议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规章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议规则公司改变股东或建议人应报经批阅的,提交有关部门的同意文件或许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
按照《公司法》、《公司挂号管理条例》建立的公司请求股东改变挂号适用;
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决书,无须提交上述第4、5项资料。
因为股东或建议人的改变而使公司挂号事项、存案事项发作改变的,应按有关改变挂号的规则提交相应的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建议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越其所持股份总额的25%.上述人员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建议人、董事、监事、高档管理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买卖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共同。
二、处理程序
第一步:
请求人持相关资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请求,经受理审查员初审经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许《请求资料接纳单》;不契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许5个作业日内一次性奉告请求人应当补正的悉数资料(出具奉告单)。
第二步:
对请求人请求资料完全、契合法定方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挂号的决议并出具《挂号决议通知书》;需求对请求资料的本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挂号资料需求核实事项奉告书》,在10个作业日内作出核准或许驳回请求的决议。
第三步:
在5个作业日后(请求资料的本质内容需核实的在外),请求人能够凭《挂号决议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改变挂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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