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确认裁决书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5 18:11
呈现劳作争议的时分,劳作者能够恳求劳作裁定,恳求劳作裁定时首先要证明劳作与用单位的劳作联系,假如劳作者有劳作合同的,就比较简单证明,假如没有劳作合同的,就需求对劳作联系进行判决,那么劳作联系承认判决书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仲 裁 裁 决 书
惠阳劳人仲案字[2012]279号
恳求人:彭×秀,女,汉族,系四川省南溪县人,身份证号码:51252819××××××5962
托付署理人:刘×,女,汉族,系四川省南溪县人,身份证号码:51152219××××××6988,系公民署理
被恳求人:惠阳××印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白云坑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水
恳求人与被恳求人因承认劳作联系劳作争议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裁定庭,并揭露开庭进行了审理。恳求人彭×秀,恳求人托付署理人刘×到庭参与裁定,被恳求人法定代表人未到庭参与裁定,亦未托付署理人到庭参与裁定,本案现己审理完结。
恳求人诉称:恳求人2012年2月2日入职被恳求人处作业,担任花纸部职工,两边未签定劳作合同。2012年5月6日正午,恳求人在上班途径西区新寮龙海一路德利高疆场路口时与一小车发作磕碰形成严峻受伤。现恳求人要求做工伤确定但被恳求人拒不盖章,为保护恳求人的合法权益,特恳求裁定。裁定要求:承认恳求人与被恳求人存在劳作联系。
被恳求人未作出任何答辨定见。
本委查明:恳求人建议与被恳求人存在劳作联系,并向本委供给作业证、考勤打卡记载、有被恳求人盖章的个人收入证明、离厂证明及薪资结算清单予以证明。
上述事实,有庭审笔录、当事人陈述及相关书证为凭,依据的确,足以确定。
本委以为:被恳求人未对恳求人的裁定恳求作出任何答辨定见,亦未在指定期限内向本委供给相关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三十九条规则,被恳求人应承当举证不能的职责。本委对恳求人供给的作业证、考勤打卡记载、有被恳求人盖章的个人收入证明、离厂证明及薪资结算清单等依据悉数予以采信。依据《关于建立劳作联系有关事项的告诉》第二条的规则,本委以为恳求人与被恳求人之间存在劳作联系。
被恳求人法定代表人未到庭参与庭审,亦未托付署理人参与庭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则,对被恳求人作缺席判决。一起,依据《关于建立劳作联系有关事项的告诉》第二条的规则,对本案作出判决如下:
承认恳求人与被恳求人之间存在劳作联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五十条的规则,本裁定判决为非结局判决。当事人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收到本裁定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逾期不申述的,本判决书即发作法令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实行收效裁定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履行。
裁定员:刘 XX
二O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书记员: 黄 XX
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仲 裁 裁 决 书
惠阳劳人仲案字[2012]279号
恳求人:彭×秀,女,汉族,系四川省南溪县人,身份证号码:51252819××××××5962
托付署理人:刘×,女,汉族,系四川省南溪县人,身份证号码:51152219××××××6988,系公民署理
被恳求人:惠阳××印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白云坑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水
恳求人与被恳求人因承认劳作联系劳作争议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裁定庭,并揭露开庭进行了审理。恳求人彭×秀,恳求人托付署理人刘×到庭参与裁定,被恳求人法定代表人未到庭参与裁定,亦未托付署理人到庭参与裁定,本案现己审理完结。
恳求人诉称:恳求人2012年2月2日入职被恳求人处作业,担任花纸部职工,两边未签定劳作合同。2012年5月6日正午,恳求人在上班途径西区新寮龙海一路德利高疆场路口时与一小车发作磕碰形成严峻受伤。现恳求人要求做工伤确定但被恳求人拒不盖章,为保护恳求人的合法权益,特恳求裁定。裁定要求:承认恳求人与被恳求人存在劳作联系。
被恳求人未作出任何答辨定见。
本委查明:恳求人建议与被恳求人存在劳作联系,并向本委供给作业证、考勤打卡记载、有被恳求人盖章的个人收入证明、离厂证明及薪资结算清单予以证明。
上述事实,有庭审笔录、当事人陈述及相关书证为凭,依据的确,足以确定。
本委以为:被恳求人未对恳求人的裁定恳求作出任何答辨定见,亦未在指定期限内向本委供给相关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三十九条规则,被恳求人应承当举证不能的职责。本委对恳求人供给的作业证、考勤打卡记载、有被恳求人盖章的个人收入证明、离厂证明及薪资结算清单等依据悉数予以采信。依据《关于建立劳作联系有关事项的告诉》第二条的规则,本委以为恳求人与被恳求人之间存在劳作联系。
被恳求人法定代表人未到庭参与庭审,亦未托付署理人参与庭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则,对被恳求人作缺席判决。一起,依据《关于建立劳作联系有关事项的告诉》第二条的规则,对本案作出判决如下:
承认恳求人与被恳求人之间存在劳作联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五十条的规则,本裁定判决为非结局判决。当事人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收到本裁定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逾期不申述的,本判决书即发作法令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实行收效裁定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履行。
裁定员:刘 XX
二O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书记员: 黄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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