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07:04一、借单的概念:
借个人或许法人以及其他安排单位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便条,便是借单.钱物归还后,打条人回收便条,即报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据性文书。
二、借单代表的法令联系及相关法令规则:
借单代表的是债务债款法令联系。《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好或许按照法令的规则,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特定的权力和责任联系,享有权力的人是债务人,负有责任的人是债款人。债务人有权要求债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好或许按照法令的规则履行责任。借单便是一种债务债款的凭据。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假贷联系受法令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假贷案子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则,法院检查假贷案子时,应要求原告供给书面借单,无书面借单的,应供给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依据的恳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是法令榜首次清晰说到“欠据”的规则。
三、注意事项:关于法令方面的问题,历来都是防备榜首,弥补第二。
借单与欠条有没有差异,这儿边存在什么法令危险,不是没一个人都清楚的了,在这儿,给我们慎重的提示:
1、假贷手续要全。
首要.要说的是:债款人和债务人联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单。不打借单是最大的法令危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假贷案子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则,法院检查假贷案子时,应要求原告供给书面借单,无书面借单的,应供给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依据的恳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而,在假贷时,借款人应自动写出书面借单,出借人也应提示对方写出借单,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单的,应有第三人作证,过后补上借单。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这儿再着重一点:要注意债款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首要,债务人应当检查债款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款人当面书写借单。假如债款人将事前写好的借单交给债务人的话,就不扫除该借单中债款人的签名系由别人代签的或许。当债务人索款时则以不是自己笔迹为由,回绝归还。如借单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其次,假如借款人一起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务人一定要清晰债款人是该借款人自己仍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令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能够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含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假如债务人不对债款人的身份加以清晰的话,就有或许呈现借款人身份混淆的景象。直接的结果是,债务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临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彼此推诿,从而为债务的完成带来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