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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回避有哪些理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1 06:10
刑事申述:是指有申述权的机关或个人向国家审判机关提申述讼,恳求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
法令咨询:刑事诉讼中逃避的理由有哪些?
律师答复:
1、是本案当事人或许当事人的近亲属
2、自己或许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联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解人或许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联系,或许影响公正处理案子
5、承受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许违反规则会晤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五条人民法院按照法令规则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查看院按照法令规则独立行使查看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与。
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有必要依靠群众,有必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令为准绳。关于全部公民,在适用法令上一概平等,在法令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确保精确有效地履行法令。
第八条人民查看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施法令监督。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言语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关于不知晓当地通用的言语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许多民族杂居的区域,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言语进行审问,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定书、公告和其他文件。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判案子,实施两审终审制。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判案子,除本法还有规则的以外,一概揭露进行。被告人有权取得辩解,人民法院有义务确保被告人取得辩解。
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对任何人都不得确认有罪。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子,按照本法实施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准则。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证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力。
关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违法的案子,在讯问和审判时,能够通知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参与。
诉讼参与人关于审判人员、查看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略公民诉讼权力和人身凌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指控。
第十五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追查刑事责任,现已追查的,应当吊销案子,或许不申述,或许停止审理,或许宣告无罪:
(一)情节明显细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违法的;
(二)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革除惩罚的;
(四)按照刑法通知才处理的违法,没有通知或许撤回通知的;
(五)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逝世的;
(六)其他法令规则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关于外国人违法应当追查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则。
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违法应当追查刑事责任的,经过外交途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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