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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8 16:06

天津市员工购买自住宅、租房、还贷提取住宅公积金需契合相关条件,带着有用身份证件、住宅公积金储蓄卡等相关材料,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处理住宅公积金提取。天津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请求材料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本文将为咱们具体介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天津住宅公积金怎样提取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天津市员工购买自住宅、租房、还贷提取住宅公积金需契合相关条件,带着有用身份证件、住宅公积金储蓄卡等相关材料,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处理住宅公积金提取。天津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请求材料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本文将为咱们具体介绍。
天津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房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宅的,供给购房合同、协议或许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宅的,供给缔造、土地等行政主管部分的同意文件或许其他证明文件。
二、租房提取条件
1、自己及爱人名下没有住宅,且没有住宅告贷记载;
2、经国土房管部分确定具有享用廉租住宅什物配租补助、廉租住宅租房补助或经济租借住宅租房补助资历。
3、多人合租同一套住宅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爱人可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其他承租人及其爱人均不能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
4、员工及其爱人一起租住两套(含)以上住宅的,只能就一套住宅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
5、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组合)告贷未结清的,员工及爱人不能处理租房提取住宅公积金事务。
三、还贷提取条件
1、归还告贷本息的,告贷人及爱人可请求提取告贷合同约好的告贷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且算计不超越已归还的告贷本息。
2、提取人名下一起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告贷,须住宅公积金(组合)告贷未逾期才干处理该提取事务。
天津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材料
1、员工提取住宅公积金:供给身份证及复印件、住宅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书》,并按以下各条要求出具相关凭据。
2、员工提取爱人住宅公积金余额的:供给夫妻联系证明及复印件、爱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爱人签署的授权托付书。
3、托付别人处理的:供给托付人签署的授权托付书、托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员工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有住宅的需供给
(一)员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协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供给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员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供给契税完税证明。
(二)员工购买私产房、公有现住宅的,供给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所购房子过户后的《房子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三)员工缔造、翻建自有住宅的,供给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处理部分的同意文件及复印件。
(四)员工大修自有住宅的,供给区、县级及以上房管、规划处理部分的同意文件及复印件、《房子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5、员工离休:供给市委老干部局和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颁布的离休证及复印件;
6、员工退休:供给区县劳作部分颁布的退休证、县处级以上安排人事部分颁布的退休证或退职证及复印件。
7、员工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供给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证明及复印件、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复印件和天津市劳作判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伤、病员工劳作能力判定表及复印件。
8、员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久居的:供给户口刊出证明及复印件。
9、员工归还住宅告贷本息的:供给购房合同或协议、告贷合同、归还住宅告贷凭据及复印件。
10、被归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规模的员工:供给《天津市最低日子保证金领取证》及复印件、经房管部分挂号存案的房子租借合同及复印件、付出房租证明及复印件。
11、员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供给司法部分出具的判定裁定书及复印件、停止劳作联系证明及复印件。
12、员工住宅公积金转入会集封存户两年后仍未从头工作的:供给员工档案联系所在地开具的该员工未从头工作的证明及复印件。
13、员工户口迁出本市的:供给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搬迁证及复印件、停止劳作联系证明及复印件。
14、非本市户口员工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脱离本市的:供给停止劳作联系证明及复印件、居民户口本及复印件。
15、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供给员工逝世证明及复印件、公证部分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复印件。
天津住宅公积金提取流程
1、员工凭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宅公积金的请求。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书》。
3、员工凭提取材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处理部或分中心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处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议并告诉员工。
4、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则提取的,处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议并告诉员工。
5、准予提取的,处理部或分中心为员工出具《天津市住宅公积金提取告诉书》。
6、经审同意予提取的,员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宅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处理部或分中心批阅同意的《天津市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书》及出具的《天津市住宅公积金提取告诉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处理提取手续。
7、员工不契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则的刊出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宅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存一元余额。
8、经批阅不准予提取的,处理部或分中心奉告请求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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