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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纠纷及诉讼解决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08:04
商标胶葛及诉讼处理方法
因侵略商标权引起胶葛,有3种处理方法:当事人洽谈处理,商标注册人或许好坏关系人向法院提申述讼,或恳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确定侵权行为,并采纳法律办法责令中止侵权行为,没收、毁掉侵权产品和专门用于制作侵权产品、假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东西,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不服责令其中止侵权的行政处理决议,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申述又不实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过行政机关处理侵略商标权的胶葛在程序上比较简单,且从阻止侵权行为的意图来看也是有用的,可是被侵权人不可能经过这种行政查办得到民事补偿。行政部门只能在查办进程中就民事补偿问题进行调停,假如两边无法达成协议,而被侵权人仍期望取得民事补偿,只能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发作侵权时被侵权人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诉讼是终究的处理途径。即便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案子,当事人不服的仍可向人民法院申述,经过司法途径提出各种民事救助恳求。
商标侵权胶葛有哪些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57条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为商标侵权行为
①未经答应的运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答应,在同一种产品或许相似产品上运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其主要表现是,在自己出产或出售的产品上运用别人的注册商标,形成产品来历的混杂,危害注册商标的名誉,侵吞本应归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部分商场和应取得的利益,一起也蒙骗了顾客。
②出售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而出售,这儿所指的“出售”包含询价、签约、进货仓储、运送、展览宣扬、批发和零售等有关出售活动。
③假造、私行制作别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许出售假造、私行制作的别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假造或私行制作或出售带有注册商标标识的纸张、贴纸、包装物等。
④未经商标注册人赞同,替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替换商标的产品又投入商场的。该行为即所谓的商标“反向冒充”。一般是指名牌商标的所有人以贱价购入非名牌商标的产品,撕下非名牌商标换上自己的名牌商标,再投放商场卖高价的行为。
⑤给别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形成其他危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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