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医疗鉴定专家提醒:六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4 23:36
医疗判定专家指出,虽然不少医患胶葛源自院方原因导致的医疗事故,可是患方也应该清楚,有6种状况并不归于医疗事故,患方不该对此做无理的羁绊。
榜首,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纳的紧迫办法形成不良后果的不归于医疗事故。即:在紧迫状况下为抢救患者的生命,医护人员可依照医疗操作标准采纳紧迫救治办法。
第二,在医疗活动中因为病况反常或许患者特别体质而发作的医疗意外不归于医疗事故。所谓医疗意外,是指因为病况或病员体质特别而发作难以预料和 防备的不良后果的。医疗意外的发作是难以预料的,医护人员片面上不存在过错,而是因为病员自身体质改变和特别病种结合在一起忽然发作的,是医护人员自身和 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预见、防备和防止的。医护人员依据其时的状况,无法预见可能会发作的病员逝世、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第三,无过错输血感染形成不良后果的不归于医疗事故。医护人员在给患者供给血源时,依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输血后患者仍呈现不良后果的。
第四,因患方原因延误医治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归于医疗事故。因为患者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或私自服药,单个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意图,不 实在反映病状,不接受医护人员的合理医治办法,过早地添加活动,术后过早进餐,私自外出等,因为患方引起的这些原因此导致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当责 任,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第五,经患者赞同,对患者实施实验性医治发作不良后果的不归于医疗事故。在许多科研、教育医院,常常有通过国家有关部门赞同用于临床实验的药 物、试剂、医治仪器等在患者身上试用,但试用有必要按实验性的有关规定进行,有必要阐明运用的意图及可能会发作的不良后果或副作用,有必要征得患者自己赞同,并 签定协议书。患者签字赞同进行实验医治,发作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当医疗事故责任
第六,因不可抗力形成不良后果的不归于医疗事故。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