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将未领工资提存员工不能要求加倍清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1 01:42
依据我国劳作法的规矩,用人单位应当准时足额给劳作者发放薪酬,用人单拖欠薪酬不发超越必定时限的劳作者能够要求进行补偿。那么单位将未领薪酬提存职工不能要求加倍清偿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单位将未领薪酬提存职工不能要求加倍清偿吗
尽管《薪酬付出暂行规矩》第六条规矩:“用人单位应将薪酬付出给劳作者自己。”《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也指出,“未依照劳作合同的约好或许国家规矩及时足额付出劳作者劳作酬劳的”,能够责令用人单位按敷衍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规范向劳作者加付补偿金。但这仅仅针对劳作者能够准时收取,或许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差错,导致没有准时付出而言。劳作者自己原因所形成,或用人单位现已采纳提存等活跃办法的,则不在其列。因为薪酬提存,是指因为劳作者的原因,使得用人单位无法向其交给薪酬时,用人单位将薪酬交给提存部分而使权力、责任联络消除的行为。也就是说,提存的法令结果,将不管劳作者实践受领与否,都会发生薪酬付出联络停止的法令效力。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矩:“有下列景象之一,难以实施债款的,债款人能够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回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逝世未确认继承人或许损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认监护人;
(四)法令规矩的其他景象。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许提存费用过高的,债款人依法能够拍卖或许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提存公证规矩》第五条亦已清晰:“债款清偿期限届至,有下列状况之一使债款人无法准时给付的,公证处能够依据债款人请求依法办理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回绝或推迟受领债之标的的;
(二)债权人不在债款实施地又不能遭到实施地受领的;
(三)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逝世(消除),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
二、薪酬付出各种相关法令规矩
(一)、《规矩》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称“按劳作合同规矩的规范”,系指劳作合同规矩的劳作者自己地点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薪酬规范。因劳作合同准则尚处于推动的过程中,按上述条款规矩履行确有困难的,当地或职业劳作行政部分可在不违背《规矩》所确认的总的准则基础上,拟定过渡办法。
(二)、关于加班加点薪酬付出问题
1.《规 定》第十三条第(一)、(二)、(三)款规矩的在契合法定规范作业时刻的准则工时以外延伸作业时刻及组织休息日和法定度假节日作业敷衍出的薪酬,是依据加班加点的多少。以劳作合同确认的正常作业时刻薪酬规范的必定倍数所付出的劳作酬劳,即但凡组织劳作者在法定作业日延伸作业时刻或组织在休息日作业而又不能 补休的,均敷衍出给劳作者不低于劳作合同规矩的劳作者自己小时或日薪酬规范 150%、 200%的薪酬;组织在法定度假节日作业的,应别的付出给劳作者不低于劳作合同规矩的劳作者自己小时或日薪酬规范 300%的薪酬。
2.关于劳作者日薪酬的折算。因为劳作定额等劳作规范都与准则工时柑联络,因而,劳作者日薪酬可统一按劳作者自己的月薪酬规范除以每月准则作业天数进行折算。
依据国家关于职工每日作业 8小时,每周作业时刻40小时的规矩,每月准则工时很多为21.5天。考虑到国家答应实施每周40小时工时准则有困难的企业最迟能够延期到1997年05 月01日实施,因而,在过渡期内,实施每周44小时工时准则的企业,其日薪酬折算可仍按每月准则作业天数23.5天履行。
(三)、《规矩》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 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作者应得薪酬(即在劳作者已供给正常劳作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作合同规矩的规范应当付出给劳作者的悉数劳作酬劳)。不包括以下减发薪酬的状况:
(1)国家的法令、法规中有清晰规矩的;
(2)依法签定的劳作合同中有清晰规矩的;
(3)用人单位依法拟定并经职代会赞同的厂规、厂纪中 有清晰规矩的;
(4)企业薪酬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络,经济效益下浮时,薪酬有必要下浮的(但付出给劳作者薪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薪酬规范);
(5)因劳作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薪酬等。
(四)、《规矩》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 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越规矩付薪时刻未付出劳作者薪酬。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抵抗的自然灾害、战役等原因,无法准时付出薪酬;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遭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赞同后,可暂时延期付出劳作者薪酬,延期时刻的最长约束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作行政部 门依据各地状况确认。其他状况下拖欠薪酬均属无故拖欠。
(五)、关于特别人员的薪酬付出问题
1.劳 动者受处置后的薪酬付出:
(1)劳作者受行政处置后仍在原单位作业(如留用观察、降级等)或受刑事处置后从头工作的,应主要由用人单位依据具体状况自主确认其薪酬酬劳;
(2)劳作者受刑事处置期间,如收容审查、拘留(拘押)、缓刑、监外履行或劳作教养期间,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矩履行。
2.学徒工、娴熟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娴熟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认。
3.新工作复员军人的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认;分配到企业的戎行转业干部的薪酬待遇。按国家有关规矩履行。
职工未收取薪酬是职工的原因不是用人单位不放发薪酬形成的,所以单位将未领薪酬提存职工是不能要求补偿的。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单位将未领薪酬提存职工不能要求加倍清偿吗
尽管《薪酬付出暂行规矩》第六条规矩:“用人单位应将薪酬付出给劳作者自己。”《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也指出,“未依照劳作合同的约好或许国家规矩及时足额付出劳作者劳作酬劳的”,能够责令用人单位按敷衍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规范向劳作者加付补偿金。但这仅仅针对劳作者能够准时收取,或许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差错,导致没有准时付出而言。劳作者自己原因所形成,或用人单位现已采纳提存等活跃办法的,则不在其列。因为薪酬提存,是指因为劳作者的原因,使得用人单位无法向其交给薪酬时,用人单位将薪酬交给提存部分而使权力、责任联络消除的行为。也就是说,提存的法令结果,将不管劳作者实践受领与否,都会发生薪酬付出联络停止的法令效力。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矩:“有下列景象之一,难以实施债款的,债款人能够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回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逝世未确认继承人或许损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认监护人;
(四)法令规矩的其他景象。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许提存费用过高的,债款人依法能够拍卖或许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提存公证规矩》第五条亦已清晰:“债款清偿期限届至,有下列状况之一使债款人无法准时给付的,公证处能够依据债款人请求依法办理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回绝或推迟受领债之标的的;
(二)债权人不在债款实施地又不能遭到实施地受领的;
(三)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逝世(消除),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
二、薪酬付出各种相关法令规矩
(一)、《规矩》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称“按劳作合同规矩的规范”,系指劳作合同规矩的劳作者自己地点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薪酬规范。因劳作合同准则尚处于推动的过程中,按上述条款规矩履行确有困难的,当地或职业劳作行政部分可在不违背《规矩》所确认的总的准则基础上,拟定过渡办法。
(二)、关于加班加点薪酬付出问题
1.《规 定》第十三条第(一)、(二)、(三)款规矩的在契合法定规范作业时刻的准则工时以外延伸作业时刻及组织休息日和法定度假节日作业敷衍出的薪酬,是依据加班加点的多少。以劳作合同确认的正常作业时刻薪酬规范的必定倍数所付出的劳作酬劳,即但凡组织劳作者在法定作业日延伸作业时刻或组织在休息日作业而又不能 补休的,均敷衍出给劳作者不低于劳作合同规矩的劳作者自己小时或日薪酬规范 150%、 200%的薪酬;组织在法定度假节日作业的,应别的付出给劳作者不低于劳作合同规矩的劳作者自己小时或日薪酬规范 300%的薪酬。
2.关于劳作者日薪酬的折算。因为劳作定额等劳作规范都与准则工时柑联络,因而,劳作者日薪酬可统一按劳作者自己的月薪酬规范除以每月准则作业天数进行折算。
依据国家关于职工每日作业 8小时,每周作业时刻40小时的规矩,每月准则工时很多为21.5天。考虑到国家答应实施每周40小时工时准则有困难的企业最迟能够延期到1997年05 月01日实施,因而,在过渡期内,实施每周44小时工时准则的企业,其日薪酬折算可仍按每月准则作业天数23.5天履行。
(三)、《规矩》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 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作者应得薪酬(即在劳作者已供给正常劳作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作合同规矩的规范应当付出给劳作者的悉数劳作酬劳)。不包括以下减发薪酬的状况:
(1)国家的法令、法规中有清晰规矩的;
(2)依法签定的劳作合同中有清晰规矩的;
(3)用人单位依法拟定并经职代会赞同的厂规、厂纪中 有清晰规矩的;
(4)企业薪酬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络,经济效益下浮时,薪酬有必要下浮的(但付出给劳作者薪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薪酬规范);
(5)因劳作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薪酬等。
(四)、《规矩》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 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越规矩付薪时刻未付出劳作者薪酬。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抵抗的自然灾害、战役等原因,无法准时付出薪酬;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遭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赞同后,可暂时延期付出劳作者薪酬,延期时刻的最长约束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作行政部 门依据各地状况确认。其他状况下拖欠薪酬均属无故拖欠。
(五)、关于特别人员的薪酬付出问题
1.劳 动者受处置后的薪酬付出:
(1)劳作者受行政处置后仍在原单位作业(如留用观察、降级等)或受刑事处置后从头工作的,应主要由用人单位依据具体状况自主确认其薪酬酬劳;
(2)劳作者受刑事处置期间,如收容审查、拘留(拘押)、缓刑、监外履行或劳作教养期间,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矩履行。
2.学徒工、娴熟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娴熟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认。
3.新工作复员军人的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认;分配到企业的戎行转业干部的薪酬待遇。按国家有关规矩履行。
职工未收取薪酬是职工的原因不是用人单位不放发薪酬形成的,所以单位将未领薪酬提存职工是不能要求补偿的。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