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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4 23:00

现实生活中咱们会遇到不合法金融事务活动的问题。那么很多人会想知道这个问题的有关内容,而且其间含有怎样的法律知识。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杂乱,那么什么是不合法金融事务活动?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不合法金融事务活动是指未经有关金融监管组织同意,私行从事金融活动,包含不合法从事银行类事务、不合法从事证券类事务和不合法从事稳妥类事务活动等。
依据《不合法金融组织和不合法金融事务活动撤销方法》规则,不合法从事银行类事务活动是指未经银监会或人民银行、外汇处理局同意,私行从事的下列活动:(1)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2)未经依法同意,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目标进行的不合法集资;(3)不合法发放贷款、处理结算、收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出资、金融租借、融资担保、外汇生意;(4)银监会或人民银行、外汇处理局依法确定的其他不合法银行类事务活动。
不合法从事证券类事务活动是指未经证监会同意,私行从事的下列活动:(1)证券、期货经纪;(2)证券、证券出资基金、期货出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出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4)证券承销与保荐;(5)证券财物处理;(6)证券出资基金征集、处理;(7)证监会依法确定的其他不合法证券类事务活动。
不合法从事稳妥类事务活动是指未经保监会同意,私行从事的下列活动:(1)稳妥、再稳妥;(2)稳妥代理;(3)稳妥经纪;(4)保监会依法确定的其他不合法稳妥类事务活动。
不合法集资是不合法金融事务的一种,虽然不合法集资的名义改变多样,但其实质仍归于不合法金融事务活动。
不合法金融事务活动都有哪些
不合法金融事务活动是指未经有关金融监管组织同意,私行从事金融活动,包含不合法从事银行类事务、不合法从事证券类事务和不合法从事稳妥类事务活动等。 依据《不合法金融组织和不合法金融事务活动撤销方法》规则,不合法从事银行类事务活动是指未经银监会或人民银行、外汇处理局同意,私行从事的下列活动:
(1)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
(2)未经依法同意,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目标进行的不合法集资;
(3)不合法发放贷款、处理结算、收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出资、金融租借、融资担保、外汇生意;
(4)银监会或人民银行、外汇处理局依法确定的其他不合法银行类事务活动。
遇到此类问题,请你仔细阅览以上内容。那么期望以上听讼网小编为你供给的答案可以处理你的问题。假如你的状况比较杂乱,听讼网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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