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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可以不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01:35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则,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子后,就会建立清算小组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而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就需求举行债务人会议,那么债务人会议可不能够不参与?下面由听讼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债务人会议能够不去吗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则,债务人会议是由债务人确认是否参与的,但债务人不参与债务人会议的,或许会对自己的债务完成形成影响。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务的债务人为债务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与债务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务没有确认的债务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暂时确认债务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产业享有担保权的债务人,未抛弃优先受偿权力的,关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则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务人能够托付代理人到会债务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到会债务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许债务人会议主席提交债务人的授权托付书。
债务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员工和工会的代表参与,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则,债务人会议是由债务人确认是否参与的,但债务人不参与债务人会议的,或许会对自己的债务完成形成影响。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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