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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的七大违法行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2 19:06
物业公司在某小区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许多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交给物业公司26万余元。
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赞同的情况下,私行运用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运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运用,违背《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公司则称,从通过政府批复和招投标存案获得该区域的运营权,运营本钱是每平方米2.8元左右。而收取A区的物业费只要每平方米1元,B区每平方米1.5元。物业公司在本钱逐年添加的情况下,一向亏本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弥补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部分。
尽管物业公司解说了许多,但终究,法院依法判定26万元广告费归整体业主共有
物业共有部分的收益归整体业主一切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则,运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进行运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赞同后,依照规则处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首要用于弥补专项修理资金,也能够依照业主大会的决议运用。
小区公共区域内的广告投进,要通过业主赞同,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一起协商,物业公司能够代收费用。广告收益究竟怎样分,啥时分,都应和业主委员会评论。只要是业主们的实在志愿,业主委员会彻底有权回绝广告。
若物业私行引进广告或许将广告收益据为己有,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可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则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告发,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限改正,给予正告并处以罚款。
现在,是不是忽然有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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