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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沈阳住房公积金大厅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变更服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1 05:17

听讼网小编来为我们遍及一下如安在沈阳住宅公积金大厅处理员工个人账户改变服务!
处理根据
1.《住宅公积金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1999年4月3日发布,2002年3月24日修订)
第十五条 单位选用员工的,应当自选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处理缴存挂号,并持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的审阅文件,到受托付银行处理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的建立或许搬运手续。
单位与员工中止劳作联系的,单位应当自劳作联系中止之日起30 日内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处理改变挂号,并持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的审阅文件,到受托付银行处理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搬运或许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员工住宅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员工自己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乘以员工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
单位为员工缴存的住宅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员工自己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乘以单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
2.《沈阳市住宅公积金处理条例》(2003年10月31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经过;2003年11月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同意。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单位与员工中止薪酬联系但没有免除劳作联系的,单位应当自中止薪酬联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处理中心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待薪酬联系康复时,再处理启封手续,康复缴存。
一、处理目标及规模
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其他社会组织
二、办件类型
即办件
三、申办条件
1.封存:单位与员工中止薪酬联系但没有免除劳作联系;
2.启封:员工与单位康复薪酬联系或员工新调入;
3.缴存基数改变: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
四、申报材料
《沈阳住宅公积金改变清册》
五、处理流程
单位持相关要件到住宅公积金缴存处理部请求处理或在沈阳住宅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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