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中损益处理方法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2 06:05债款重组中损益处理办法
关于债款人在债款重组中所受的丢失,旧原则以为债款重组归于企业偶发的经济事项,债款人因此而发作的丢失,归于与其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丢失,应在“经营外开销”科目下独自设置“债款重组丢失”明细科目加以核算。新旧原则在表述上有些差异,新原则要求“债款人应当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财物的公允价值/股份的公允价值/重组后债款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款人已对债款计提减值预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预备,减值预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这里有两个改变:一是将旧原则中“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改为了“重组债款的账面余额”;二是清晰规矩已提减值预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预备,减值预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即对债款人而言,应先确以为坏账丢失然后是十分丢失,由于坏账丢失是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一个危险要素。尽管说法有改变,但在实践账务处理中无较大差异。
旧原则规矩,债款人应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财物或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以为本钱公积。而且,债款人一方亦不能承认重组收益。应该说,这一规矩表现了财政部进步管帐信息质量可靠性、削减管帐寻租行为的决计,而且在必定程度上保护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开展和市场经济的公正规矩,少量企业将无法借债款重组到达操作损益,诈骗利益相关人的意图。新原则规矩,债款人应当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实践支付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财物公允价值/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修正其他债款条件的,债款人应当将修正其他债款条件后债款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款的入账价值。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款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就清晰必定了债款重组利得能够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或公司能够因此而获巨额赢利。这样,对一些原本无力还账的上市公司而言,新的债款重组原则意味着,一旦债款人退让,债款被悉数或许部分豁免,上市公司取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赢利表,或许极大地进步其每股收益的水平。
损益处理的改变反映了国家对上市公司在本钱市场良性开展的注重,尽管某些企业能够使用原则承认利得进步赢利,但随着股权分置变革的推动,“一股独大”不会持续保持,法人管理结构以及相关买卖等相关规矩也逐渐健全,使用债款重组点缀报表将不能持久。
值得注意的是,修正后的债款条款如触及或有敷衍金额,且该或有敷衍金额契合《企业管帐原则第13 号― 或有事项》 中有关估计负债承认条件的,债款人应当将该或有敷衍金额确以为估计负债。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款的入账价值和估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附或有开销条件的情况下,即在债款重组日,债款人将或有开销包含在将来敷衍金额中,在旧原则中据此核算应计入“本钱公积”的金额,而新原则应计入“经营外收入”科目进行管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