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承继共犯如何定罪量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07:34
在我国的刑法理论相关描绘中,一起违法分为事前通谋与否两种,事前通谋的今日暂且不说,事前没有通谋的可能会呈现继承共犯的现象,即前行为人现已施行部分违法行为时后走为人一起施行了后部分违法行为等。那么,继承共犯怎么科罪量刑呢?今日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总结了以下内容,期望可以对您有所协助。 。
一、继承共犯的行为性质 
原则上,后走为人参加的行为性质与前行为人的行为性质相同。亦即,半途参加别人的掠夺行为,建立掠夺罪;半途参加杀人的,建立成心杀人罪;半途参加别人的欺诈行为的,建立欺诈罪等。可是,在结合犯中,后走为人仅建立后一违法,不建立结合犯。 
◆在欺诈、敲诈勒索之类的违法中,先行行为人施行了诈骗、恫吓行为之后,后走为仅仅参加承受资产的,宜确定为继承的协助犯。由于后走为人尽管并未施行诈骗、恫吓行为,但这以后参加到违法中,一起施行了承受资产的行为,其行为与损害成果的发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应建立继承的共犯。 
◆在掠夺罪中,前行为人施行了暴力、钳制等行为,后走为人参加了取走资产的行为的,后走为人建立掠夺罪。由于掠夺罪是一个独立的违法类型,后走为人参加的便是掠夺行为,当然的建立掠夺自。至于后走为人建立继承的一起首犯仍是的协助犯,则取决于所起的本质效果,假如后走为人的行为在掠夺罪的建立中起到首要效果,对掠夺罪的建立具有本质性的奉献,则应为继承的一起首犯。而假如后走为人的行为关于掠夺罪的建立仅起到非必须效果,则可确定为继承的协助犯。 
◆关于其他复行为犯,后走为人参加后一行为的,原则上也应按前行为人的行为性质确定。如甲以强奸的成心对妇女施行暴力行为,限制了妇女的抵挡。半途参加的乙施行奸污行为或许协助甲施行奸污行为的,建立强奸罪的继承的一起首犯或许协助犯。 
◆在结合犯中,后走为人仅参加后一违法的,则不构成结合犯,仅建立后一违法。结合犯是两个独立的违法类型的结合,换言之,两个违法原本是独立的、别离的,既然如此,就应当别离确定各参加人的行为性质。如甲劫持被害人后,没有参加劫持的乙与甲一起杀戮被害人的,甲归于“劫持杀人”,但乙仅建立成心杀人罪,不得对乙适用“劫持杀人”的法定刑。又如,甲为了迫使妇女卖淫,而先强奸了妇女,半途参加的乙与甲一起逼迫妇女卖淫。乙仅建立逼迫卖淫罪,不得对其适用“强奸后迫使卖淫”的法定刑。 
二、继承共犯的刑事职责 
后走为人对其参加后的行为发生的成果承当职责是毫无疑问的,但后走为人对参加之前的先行行为人的行为发生的成果是否要承当职责,需求咱们经过具体的考量来断定。一是后走为人了解先行为人的目的不等于与先行为人形成了完全一致的违法成心内容。继承共犯所具有的“一起施行的意思”不必定等于“一起成心”。如先行为人为掠夺而杀戮被害人,然后走为人虽以掠夺的成心参加了攫取资产的行为,但其成心内容中不包括杀戮被害人,故不对被害人逝世这一成果担任。二是后走为人只利用了先行为人的行为或成果,不能建立严厉意义上的一起首犯。三是后走为人行为并非是先行为人行为所发生成果的原因,特别是在先行为人施行的行为现已形成必定成果的状况下,后走为人行为不行能成为该成果的原因,因而不行能对该成果承当刑事职责。 
在复合犯场合之下,假如有依据证明后走为人与先行为人具有完全一致的成心内容,这种景象实际上现已不归于继承共犯的领域而成为完事中共犯。此刻,后走为人则当然应对先行人的行为及其发生的成果担任。假如没有清晰依据证明后走为人与先行为人具有完全一致的故 意内容,原则上作为继承共犯来处理,后走为人只对其介入之后的行为及其发生的成果负刑事职责。因而,继承共犯只能对与自己的行为具有因果性的成果承当职责。 
假如您状况较为杂乱,需求进行具体咨询,听讼网将为您供给周全的律师服务。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