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商标侵权案:江淮汽车打胜商标不侵权之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7 10:17

江淮轿车打胜商标不侵权之诉
[案情简介]:安徽江淮轿车集团(以下简称“江淮轿车)。有限公司在其出产的轿车上运用“五叉星”商标(下图左图商标),此商标尽管已运用多年,并在业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可是人该商标现在尚未被核准为注册商标。被告山西大运轿车旗下的广州市红太阳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下称红太阳公司)具有第4233581号和第4425670号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即下图右边商标),核定运用商品种类为小型机动车、运货车等12类。红太阳公司以为江淮轿车侵略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故托付律师向江淮轿车宣布《律师函》,要求江淮轿车中止侵权及赔偿损失。
江淮公司以为自己不构成侵权,为争夺自动,江淮公司向法院申述,要求承认自己不侵略红太阳公司的商标权。
涉诉商标,左为江汽公司运用的商标,右为红太阳公司的注册商标。
[法院判定]:这两种图形商标不管是从图形的构图仍是从图形的全体结构来看,都具有显着的差异,归于不相近似的商标。红太阳公司发函正告江汽集团、江汽公司持有和运用的涉案图形商标对其构成侵权的行为不妥。江汽集团、江汽公司恳求承认其持有和运用的涉案图形商标不构成对红太阳公司两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的建议建立,依法应予支撑。
[林律师点评]:承认知识产权不侵权之诉是一种新类型的知识产权诉讼,权力人在遭到别人的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能够自动提起不侵权之诉,要求法院承认自己不侵权别人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定见,如有不同见地,能够与作者联络。如欲转载此文,有必要注明本文的作者,且需全文转载,不得私行修改。
本文作者:林海涛,法学硕士,经济师资格,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络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71号钱江大厦15楼;邮编:200122;
联络电话:13681668682;传真:50814463;电子邮箱:htlinlawyer@yahoo.com.cn;
网址:http://www.linlaw-group.com。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