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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有哪些分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2 00:50
世界商事裁定安排有哪些分类
世界商事裁定安排可分为暂时裁定安排和常设裁定安排。暂时裁定安排是指,根据当事人的裁定条款或裁定协议,在争议发作后由两边当事人引荐的裁定员暂时组成的,担任裁断当事人的争议,并在判决后即行闭幕的暂时性裁定安排。常设裁定安排是指根据世界公约或世界法建立的具有固定安排和地址、固定的裁定程序规矩的永久性裁定安排。
现在世界上影响较大的几个常设商事裁定安排
世界商会裁定院,建立于1923年,总部设在法国巴黎;
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事裁定院,建立于1917年,总部设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英国伦敦裁定院,建立于1892年,总部设在英国伦敦;
美国裁定协会,建立于1926年,总部设在美国纽约;
瑞士苏黎世商会裁定院,建立于1911年,总部设在瑞士苏黎世。
我国首要世界商事裁定安排
我国世界经济贸易裁定委员会,建立于1956年。1980年、1988年两次调整,总部设在北京,华南分会设在深圳、上海分会设在上海。我国世界经济贸易裁定委员会能够受理当事人协议提交的各类世界、涉外和国内商事争议。
我国海事裁定委员会,建立于1959年。1988年调整,总部设在北京。我国海事裁定委员会受理海事、海商、物流争议以及其他契约性或非契约性争议.
此外,我国还有200多家裁定委员会,他们是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定法》颁布实施之后,各地依照裁定法的要求,纷繁重新组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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