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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案件管辖怎么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8 00:50
根据相关法令的规则,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议不服的,是能够向行政机关请求行政复议的,假如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就能够提出行政诉讼,那么行政不作为案子统辖怎样定?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行政不作为案子统辖怎么确认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则,行政诉讼的统辖权由开始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 行政案子由开始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经复议的案子,也能够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高级人民法院能够根据审判作业的实际情况,确认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统辖行政案子。
第十九条 对约束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许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行政不作为案子统辖怎么确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则,行政诉讼的统辖权由开始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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