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有的概念及其构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2 22:28一、概念及其构成
损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武士的爱人而与之同居或许成婚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现役武士的婚姻联系。人民解放军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石,担负着捍卫社会主义建设、捍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重要任务。关于他们的婚姻联系,有必要处以特别的维护。只要这样,才干免除武士的后顾之虑,维护武士忠诚实行自己的责任。
现役武士,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役的人,不包含转业武士、复员退伍武士、残废武士、人民警察,以及在军事部分、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作业但没有军籍的作业人员。
对军婚所维护的规模,依照本法的规则仅限于爱人,而不包含婚约联系。因为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婚姻联系的树立以成婚挂号为规范,订亲并不是成婚的必要前提条件,也不是树立婚姻家庭的必经阶段,婚约没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所谓现役武士的爱人,既包含女现役武士的老公,又包含男现役武士的妻子。至于爱人是否为现役武士,则不影响本罪建立。现役武士的爱人,仅指与现役武士进行了成婚挂号然后订立了婚姻联系的人。其不包含仅与现役武士有着某种婚约联系的“未婚夫”及“未婚妻”。与现役武士挂号了成婚即属其爱人,至于是否同居或日子在一起,则在所不管。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施行了与现役武士的爱人同居或许成婚的行为。
所谓同居,是指与现役武士的爱人在一守时期内揭露或许秘密地姘居且共同日子在一起的行为。它以两性联系为根底,一起还具有必定程度上的经济联系或许其他某些方面的特别联系。其既不同于揭露以夫妻名义共同日子的现实婚姻,也不同于暗地里自愿发作性行为没有共同日子的男女双方的通奸行为。与现役武士的妻子构成现实婚姻归于与之成婚的领域,构本钱罪。与现役武士的爱人通奸,从立法原意上讲则不能确定为违法。所谓成婚,是指与现役武士的爱人采纳诈骗手法骗得成婚挂号或许虽未挂号但长时间以夫妻名义共同日子而构成现实婚姻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到达刑事责任年纪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本钱罪。至于行为人本来有无爱人不影响本罪的建立。现役武士与其他现役武士的爱人同居或成婚的,也应以本罪论处。
(四)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损坏武士婚姻联系的成心。就是说行为人有必要明知对方是现役武士的爱人而与其成婚或许同居。如果是的确不知道,因为现役武士的爱人隐秘现实真相致使上当而与之成婚或同居者,因缺少本罪构成的片面要件,不能按本罪处理。可是对他们的不合法同居联系或婚姻联系,应依法予以免除。
二、确定
本罪与非罪的边界
现役武士为了捍卫祖国,不吝远离家庭,艰苦奋斗,流血牺牲。损坏武士婚姻的违法,不只会构成武士婚姻联系的决裂和家庭不和,并且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武士的思维,关于稳固戎行、稳固国防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因而,对武士婚姻,有必要加强维护。对损坏武士婚姻的行为,应严肃处理。但损坏武士婚姻的案子,状况有时比较复杂,在处理时,应当留意区别罪与非罪的边界。实践中,关于损坏军婚罪与非罪的边界,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区别。
1、从是否侵略了现役武士的婚姻联系来区别罪与非罪的边界。损坏军婚罪侵略的客体是现役武士的婚姻联系,这是损坏军婚罪最实质的特征。所以,咱们能够依据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侵略了现役武士的婚姻联系来区别损坏军婚罪与非罪的边界。
2、从客观上是否具有与现役武士爱人同居或许成婚来区别罪与非罪的边界。与现役武士的爱人同居或许成婚,是损坏军婚罪客观方面的特征。只要具有与现役武士的爱人同居或成婚的行为,才干构成损坏军婚罪,不然,就不构成损坏军婚罪。所谓与现役武士的爱人同居,是指与现役武士爱人在一守时期内姘居且共同日子在一起的行为,包含在较长时间里揭露或秘密地在一起日子。这种联系是以不正当的两性联系为根底,往往还有经济上或日子上的某些特别联系,不同于与现役武士爱人偶然或短期的通奸行为。所谓与现役武士的爱人成婚,是指与现役武士爱人挂号成婚或许揭露出夫妻联系共同日子而构成的现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