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的诉讼地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7 13:25
关于一般的刑事案子,一般是有加害人和被害人的,关于加害人,假如到达刑事责任年纪的,是需求负刑事责任的。关于被害人,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被害人的诉讼位置是怎样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被害人作为遭受犯罪行为损害的人,与案子结局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他不只具有取得经济补偿或补偿的希望,并且更有着使对其施行损害的犯罪人遭到法律上的斥责、赏罚的要求。刑事诉讼的进行,在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处于断定状况的一起,也使被害人的上述希望和要求处于待定状况。这是赋予他当事人诉讼位置的理论基础。
二、被害人根据完成被告人遭到合法的报应这一要求,具有积极主动地参加诉讼进程、影响裁判结局的希望。只要满意被害人的这种希望,使其作为具有较广泛诉讼权力的当事人,诉讼活动的进行才能对国家、被告人、被害人等各方面的权益做出恰当、合理的平衡。
三、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与被告人居于大致相同的诉讼位置,也具有许多与被告人相对应的诉讼权力。可是,刑事诉讼究竟不同于民事诉讼,在检察机关作为追诉机关已构成被告人的强壮对手的状况下,被害人假如再具有与其完全相同的诉讼权力,那么被告人现实大将一起面临两方面的指控,其诉讼位置将处于非常晦气的状况。因而,为保护控、辩各方总体上的位置平衡,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诉讼位置也做出了一些约束,使其不至于成为一般意义上的原告人。
四、被害人虽然具有当事人的诉讼位置,但他一般也是了解案子现实的人,其陈说自身也是法定的依据来历之一。被害人在供给陈说方面与证人具有类似的位置。他有义务承受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的传唤,参与或出庭供给有关案子现实的陈说,并承受各方的问询和质证。
被害人作为遭受犯罪行为损害的人,与案子结局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他不只具有取得经济补偿或补偿的希望,并且更有着使对其施行损害的犯罪人遭到法律上的斥责、赏罚的要求。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一、被害人作为遭受犯罪行为损害的人,与案子结局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他不只具有取得经济补偿或补偿的希望,并且更有着使对其施行损害的犯罪人遭到法律上的斥责、赏罚的要求。刑事诉讼的进行,在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处于断定状况的一起,也使被害人的上述希望和要求处于待定状况。这是赋予他当事人诉讼位置的理论基础。
二、被害人根据完成被告人遭到合法的报应这一要求,具有积极主动地参加诉讼进程、影响裁判结局的希望。只要满意被害人的这种希望,使其作为具有较广泛诉讼权力的当事人,诉讼活动的进行才能对国家、被告人、被害人等各方面的权益做出恰当、合理的平衡。
三、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与被告人居于大致相同的诉讼位置,也具有许多与被告人相对应的诉讼权力。可是,刑事诉讼究竟不同于民事诉讼,在检察机关作为追诉机关已构成被告人的强壮对手的状况下,被害人假如再具有与其完全相同的诉讼权力,那么被告人现实大将一起面临两方面的指控,其诉讼位置将处于非常晦气的状况。因而,为保护控、辩各方总体上的位置平衡,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诉讼位置也做出了一些约束,使其不至于成为一般意义上的原告人。
四、被害人虽然具有当事人的诉讼位置,但他一般也是了解案子现实的人,其陈说自身也是法定的依据来历之一。被害人在供给陈说方面与证人具有类似的位置。他有义务承受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的传唤,参与或出庭供给有关案子现实的陈说,并承受各方的问询和质证。
被害人作为遭受犯罪行为损害的人,与案子结局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他不只具有取得经济补偿或补偿的希望,并且更有着使对其施行损害的犯罪人遭到法律上的斥责、赏罚的要求。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