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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06:18

哈尔滨住宅公积金租房提取怎么办呢?听讼网整理了哈尔滨住宅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条件、目标和额度、提取要件、处理流程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租房提取条件
员工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满3个月,自己及爱人在哈尔滨市无自有住宅且租借住宅,可提取住宅公积金付出房租。
二、租房提取目标和额度
(一)租住公共租借住宅的,员工自己和请求公共租借住宅配租资历的一起请求人(爱人、子女)能够每季度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越交纳租金收据金额,且每年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越当年实践交纳的租金金额。
(二)租住产品住宅的,员工自己及爱人能够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越规则的提取限额,即:市区(包含呼兰、阿城、双城)14400元、县(市)9600元。
三、租房提取要件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别人代为提取的,还应供给代理人身份证。
(二)《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书》
(三)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租住公共租借住宅
(1)网上联机存案的公共住宅租借合同;
(2)交纳租金收据。
2.租住产品住宅
(1)婚姻状况证明(已婚员工供给《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未婚或离婚员工供给民政部分开具的独身证明);
(2)指定房产部分出具员工自己及爱人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有效期一个月)。
四、处理流程
(一)租住公共租借住宅
提取人持提取要件向哈尔滨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经办网点提出请求,经办网点核对后予以处理。
(二)租住产品住宅
1.提取人持自己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向哈尔滨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经办网点提出处理租房提取住宅公积金请求;
2.经办网点核对提取自己及其爱人信息,出具无房产证明查询请求,提取人持无房产证明查询请求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房产部分开具无房产证明;
3.提取人持有关提取要件和无房产证明到原请求经办网点处理提取。
五、处理时限
经办网点对缴存员工提取的请求材料进行审阅,无误后,应即时处理;需要对请求材料进一步核对的,应在受理提取请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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