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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服务合同是如何分类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1 20:21
物流服务合同的特征及首要类型
物流服务合同泛指物流企业与物流服务的需求者(用户)约好,由物流服务企业为后者供给悉数或许部分的物流服务,后者向物流企业付出酬劳的各类合同。
1.1 物流服务合同的特征
1.1.1 物流服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务是指合同两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力,一起又
互负责任;有偿则是指当事人在享有合同权力的一起有必要偿付相应的价值。物流企业以收取服务费用来盈余,所以服务不能是无偿的。
1.1.2 物流服务合同是诺成合同。相关于实践性合同而言,只需合同两边当事人就合同的
内容洽谈一致,合同即告建立,而无需以交给标的物为合同建立的要件。
1.1.3 物流服务合同是供给劳务的合同。物流合同的标的不是物,而是物流企业向物流
服务需求者供给物流服务的行为。虽然在物流企业为用户供给服务的整个过程中,常常会出
现用户的货品被物流企业实践占有的状况(如保管、运送等),但货品的所有权并不发作转
移,物流企业没有处理货品的权力,有必要按物流服务需求者的要求完结物流服务项目。
1.1.4 物流服务的一方是特定主体。合同的主体是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依据合同自
由的准则,法令关于合同当事人没有过多的束缚性要求。但依据缔结合同的要求,物流合同的一方应是特定主体,即依法建立,专门供给物流服务并收取酬劳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
织。
1.1.5 物流服务合同对第三方有束缚效果。依据合同相对性的准则,合同一般只对两边当事人具有束缚效果,但物流合同有其特殊性。物流企业作为服务商,在缔结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并非收货人的状况下,一般要向第三方——收货方交给货品,收货方能够直接获得合同规定的利益,一起也应自觉受合同规定的收货期限、地址等条款的束缚。
1.1.6 物流服务合同一般是格局合同。格局合同又称“格局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缔结合一起未与对方洽谈的合同(条款)。在买卖频频的商业、服务业、公用事业等范畴,服务商不行能与单个的顾客逐个缔结合同,因而,格局合同被广泛选用。邮政合同大多是格局合同(条款),邮政物流服务合同也不破例。
1.2 物流服务合同的首要类型
现代物流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或许触及的合同类型许多,但常常遇到的首要包含委托合同、运送合同、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加工承包合同、物流配送合同以及保险合同等。除上述特征外,各类合同本身还会有一些独有的特征,如保管合同的实践性以及保险合同的射幸性等。在合同的缔结和办理过程中,要依据合同的不同特征,采纳有用的方法进行办理,以有用地防备和化解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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