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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在办理税务登记上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4 07:19

税务挂号是每个公司在树立公司之初就应该处理的事项。那么,我国相关法令法规是怎么规则处理税务挂号的相关内容的呢?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有关税收征管法在处理税务挂号上是怎么规则的的相关内容。以供我们阅览,期望对我们有所帮忙。
税收征管法对清缴欠税有哪些规则
1.严格操控延期交交税款的批阅权限和期限。《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规则:交税人、扣缴职责人依照法令、行政法规规则或许税务机关依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确认的期限,交纳或许解缴税款。交税人因有特别困难,不能如期交交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同意,能够延期交交税款,可是最长不得超越3个月。
2.确认税款优先准则。(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的债务,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2)交税人发作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实行;(3)交税人欠缴税款,一起又被行政机关决议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树立一系列欠税清缴准则。包含:(1)欠缴税款的交税人或许他的法定代表人需求出境,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供给担保的,税务机关能够告诉出境处理机关阻挠其出境;(2)交税人在兼并、分立前未缴清税款的,兼并后的交税人持续实行未实行的交税职责,分立后的交税人对未实行交税职责承当连带职责;(3)欠缴税款50000元以上的交税人在处置其不动产或许大额财物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陈述;(4)税务机关能够对欠缴税款的交税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撤销权;(5)对未按规则期限交纳或解缴的税款,责令期限交纳,并从滞交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交税款0.5%。的滞纳金,逾期仍未交纳的,可依法采纳强制实行方法追缴欠税、滞纳金,能够处不缴或许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6)对交税人欠缴税款的状况定时予以布告。
延期交交税款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交税人、扣缴职责人应该依照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交税期限交交税款。交税期限是指交税职责、扣缴职责发作后,交税人、扣缴职责人向国家交纳或许解缴税款的期限。征管法规则有特别困难的交税人能够请求延期交交税款,依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则:交税人因有特别困难,不能如期交交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同意,能够延期交交税款,可是最长不得超越三个月。
税收征管法施行细则对税收征管法所称“特别困难”和批阅权限解释为:
1.因不可抗力,导致交税人发作较大丢失,正常出产运营活动遭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敷衍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交交税款的。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有权批阅交税人延期交交税款。
延期交交税款的程序是:交税人需求延期交交税款的,应当在交交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请求,并报送下列资料:请求延期交交税款陈述,当期货币资金余额状况及一切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财物负债表,敷衍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供给的开销预算。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请求延期交交税款陈述之日起20日内作出同意或许不予同意的决议;不予同意的,从交交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0.5‰的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及其施行细则对多缴税款的退仍是怎么规则的?
交税人多交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依法予以交还。依照《税收征管法》第51条规则:交税人超越应交税额交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当即交还;交税人自结算交交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能够向税务机关要求交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当即交还;触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令、行政法规有关国库处理的规则交还。
在处理税款交还时,有以下几项具体要求:
1.税务机关发现多缴税款的交还。由税务机关发现的交税人超越应交税额交纳的税款,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处理交还手续。
2.交税人发现的多缴税款的交还。交税人能够要求税务机关交还,并加算银行利息。
(1)要求交还多缴税款的期限。交税人自结算交交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能够向税务机关要求交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超越3年不能交还税款,也不能加算利息。
(2)处理交还税款的期限。交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交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交税人交还请求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处理交还手续。触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令、行政法规有关国库处理的规则交还。
(3)加算利息的规模和规范。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含依法预缴税款构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退税利息依照税务机关处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活期存款利率核算。
3.当交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能够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交还交税人。
税收征管法对未缴或少缴税款追征是怎么规则的?
针对不同状况形成的未缴或许少缴税款的补缴及追征,《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以及征管法施行细则做出了清晰规则。
1.因税务机关的职责,致使交税人、扣缴职责人未缴或许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能够要求交税人、扣缴职责人补缴税款,可是不得加收滞纳金。税务机关职责是指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令、行政法规不妥或许法律行为违法。
2.因交税人、扣缴职责人核算过错等失误,未缴或许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能够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别状况的,追征期能够延长到5年。其间:交税人、扣缴职责人核算过错等失误,是指非片面成心的核算公式运用过错以及显着的笔误。特别状况,是指交税人或许扣缴职责人因核算过错等失误,未缴或许少缴、未扣或许少扣、未收或许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3.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许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许所骗得的税款,不受追征期限的约束,即能够无期限追征。
税收征管法在处理税务挂号方面有何规则?
答:税务挂号又称交税挂号,是税务机关依法对交税人开业、改变、停歇业以及出产、运营等活动状况进行挂号,对交税人施行税务处理的一项法定准则,征管法中对建立税务挂号处理的规则主要有:
1.界定需处理税务挂号的规模。《税收征管法》第15条规则:企业,企业在外地建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出产、运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出产、运营的事业单位应当申报处理税务挂号。一起,征管法还规则,对从事出产运营以外的交税人处理税务挂号和扣缴职责人处理扣缴税款挂号的规模、方法由国务院另行拟定。
2.规则征纳两边处理挂号的时限。《税收征管法》第15条规则了交税人申报处理税务挂号的时刻和税务机关审阅、发放税务挂号证件的时刻,即交税人应当自收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处理税务挂号;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阅并发给税务挂号证件。
3.规则了税务机关与工商机关的信息通报准则。《税收征管法》第15条第2款规则了工商机关应当定时向税务机关通报挂号注册、发照状况,即工商行政处理机关有定时向税务机关通报处理挂号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状况的职责。
4.清晰税务挂号与银行账号的双向登录及账户查询帮忙准则。《税收征管法》第17条规则:从事出产、运营的交税人持税务挂号证件在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开立根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一切账号向当地税务机关陈述。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处理的出产、运营交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挂号证件号码,并在税务挂号证件中登录从事出产、运营的交税人的账户账号。税务机关在依法查询从事出产、运营的交税人开立账户的状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帮忙。这样,税务机关就能凭仗税务挂号证件号码把握大部分交税人银行开户状况,到达操控税源、追缴税款的意图,极大地提高了税务挂号的法令地位。
税务机关对未缴或许少缴税款,除法令有特别规则外,应依法征收滞纳金。《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则:交税人未依照规则期限交交税款的,扣缴职责人未依照规则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期限交纳外,从滞交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交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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