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时是否需要退出宅基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8 15:41许多乡村户口的人在城里买房或许女人嫁人之后都会把户口迁走,这样一来乡村老家的宅基地户口里就没有了,现在有这样一个问题,户口搬迁时是否需求退出宅基地?针对这个问题,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户口迁出后则不享用原村团体乡民待遇,故居基地也不再给区分,根据实际操作的经历,乡村的宅基地已区分的一般不再回收。
乡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如下规则:
第八条 乡村乡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于团体,个人只要使用权,未经赞同任何人不得私行转让、租借。施行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求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遵守。
第十条 建房农户人口核算:
(一)建房人口核算以本户乡村常住户口为准。已收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一人核算建房人口;
(二)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可核算建房人口。城镇居民的爱人是乡村户口,又没有享用房改方针的,经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可在其爱人请求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
(三)违背计划生育方针规则未依法承受处理的,不核算建房人口。
相关常识:户口搬迁详细处理程序如下
(一)户口市内(非迁非)搬迁的人员,凭上述相关证明资料到户口迁出区域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处理户口迁出手续(属驻穗办工作人员因具有房改房需户口搬迁的,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受理并呈市局赞同后,方可处理市内搬迁手续)。
(二)户口市内(农迁农)搬迁的人员,持迁入地村委会赞同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到拟迁入区域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请求,填写《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农转非(农迁农)请求表》。经受理赞同,请求人凭迁入区域分局开具的《市内农业户口搬迁告诉书》及相关证明资料到迁出区域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处理农业户口迁出手续。
(三)凡契合市内搬迁条件且需处理户口市内(农迁非)搬迁的人员,请求人应先到迁出区域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请求,填写《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农转非(农迁农)请求表》,并附相关证明资料。经迁出地分局按规则赞同农转非后,告诉请求人处理市内户口搬迁手续。
(四)已处理户口迁出手续的,持《市内户口搬迁证》到迁入区域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处理户口迁入手续。
此外本文还介绍了户口搬迁的处理流程,期望对我们有协助。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