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法快递赔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16:48运营快递事务,应当按照本法规则获得快递事务运营答应,请求快递事务运营答应,应当具有必定的条件。有关邮政法快递赔偿标准具体内容请阅览下文。
第五十一条 运营快递事务,应当按照本法规则获得快递事务运营答应;未经答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营快递事务。
外商不得出资运营函件的国内快递事务。
国内快递事务,是指从收寄到投递的全过程均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快递事务。
第五十二条 请求快递事务运营答应,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契合企业法人条件;
(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模内运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运营世界快递事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三)有与请求运营的地域规模相适应的服务才能;
(四)有严厉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齐备的事务操作标准;
(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办法;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三条 请求快递事务运营答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模内运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请求,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或许运营世界快递事务的,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请求;请求时应当提交请求书和有关请求材料。
受理请求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进行检查,作出同意或许不予同意的决议。予以同意的,颁布快递事务运营答应证;不予同意的,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邮政管理部门检查快递事务运营答应的请求,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等要素,并寻求有关部门的定见。
请求人凭快递事务运营答应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挂号后,方可运营快递事务。
第五十四条 邮政企业以外的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业(以下称快递企业)建立分支机构或许兼并、分立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存案。
第五十五条 快递企业不得运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函件寄递事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函。
第五十六条 快递企业运营邮政企业专营事务规模以外的函件快递事务,应当在函件封套的明显方位标示函件字样。
快递企业不得将函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
第五十七条 运营世界快递事务应当承受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施行的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能够要求运营世界快递事务的企业供给报关数据。
第五十八条 快递企业中止运营快递事务的,应当书面奉告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事务运营答应证,并对没有投递的快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则妥善处理。
第五十九条 本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关于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规则,适用于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第十一条关于邮件处理场所的规则,适用于快件处理场所;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关于邮件的规则,适用于快件;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关于邮件的损失赔偿的规则,适用于快件的损失赔偿。
第六十条 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业依法建立的工作协会,按照法令、行政法规及其规章规则,拟定快递工作标准,加强工作自律,为企业供给信息、训练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工作的健康发展。
运营快递事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工作道德教育和事务技术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