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中物权受偿顺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0 10:48
在日子傍边,咱们经常会进行典当借款,这时候就关系到担保物权的问题了。担保物权分为几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里的优先权都是不一样的。那么担保法中物权受偿次序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给您科普一下吧。
一、担保物权的完成次序有哪些
物权法规则了同一动产上有三种担保物权(典当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三类物权受偿的先后次序是:留置权>质权>典当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同一动产上已建立典当权或许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即
1、先有典当权后有质权
若该典当权未挂号,则因未挂号的典当权不具有对立第三人的效能,未挂号的典当权虽建立在前,质权的效能也应优先于典当权。若当事人将该典当权进行了挂号,该典当权的效能天然优先于质权的效能。
2、先有质权后有典当权
在一般情况下,设定质权后不宜设定典当权,若当事人赞同于出质的产业上再设定典当权时,质权的效能应优于典当权,不问该典当权是否处理典当权的挂号。
二、担保物权并存时的清偿次序
同一物担保了两个或许两个以上的债务时,应当先就次序在先的债务行使担保物权,只要次序在先的债务悉数完成的情况下,才干清偿次序在后的债务。
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担保物权,即留置权优先于典当权。其次,假如同一担保物上一起存在典当权与质押权,若典当权先于质押权建立并进行了法定挂号,典当权优先于质押权,若典当权先于质押权建立但未进行法定挂号,质押权优先于典当权;假如典当权后于质押权建立,质押权优先于典当权。
同一债务上存在多个担保物时,假如债务人供给担保物的,债务人应当首要对债务人供给的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缺乏部分再由其他担保物来满意,避免债务人在对非债务人的第三人担保物权之后,第三人再对债务人进行追偿。
假如债务人抛弃了债务人供给的物的担保,其他担保人在其抛弃权力的范围内减轻或许革除担保职责。假如被抛弃的担保物价值较大,与债务额持平或许大于债务额,其他担保人革除承当担保职责;假如担保物的缺乏债务额,其他担保人在担保物价值范围内减轻承当担保职责。值得注意的是,抛弃的担保物的价值的核算,应当以担保物的市场价为准,而不是担保物的预设价值。
假如债务人抛弃的是其他担保人供给的物的担保,那么,别的的担保人不能要求减免担保职责。这是由于债务人是真实负债人,其他担保人是或有负债人,债务人抛弃债务人供给的担保,等于抛弃了对真实负债人的追偿而将职责转嫁,有违诚实信用。
从上文咱们能够知道,留置权是处于第一位的,第二是质权,第三才是典当权。假如咱们在归还中,所需归还的物件承当了多个债务,,应该归还次序在先的债务。
一、担保物权的完成次序有哪些
物权法规则了同一动产上有三种担保物权(典当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三类物权受偿的先后次序是:留置权>质权>典当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同一动产上已建立典当权或许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即
1、先有典当权后有质权
若该典当权未挂号,则因未挂号的典当权不具有对立第三人的效能,未挂号的典当权虽建立在前,质权的效能也应优先于典当权。若当事人将该典当权进行了挂号,该典当权的效能天然优先于质权的效能。
2、先有质权后有典当权
在一般情况下,设定质权后不宜设定典当权,若当事人赞同于出质的产业上再设定典当权时,质权的效能应优于典当权,不问该典当权是否处理典当权的挂号。
二、担保物权并存时的清偿次序
同一物担保了两个或许两个以上的债务时,应当先就次序在先的债务行使担保物权,只要次序在先的债务悉数完成的情况下,才干清偿次序在后的债务。
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担保物权,即留置权优先于典当权。其次,假如同一担保物上一起存在典当权与质押权,若典当权先于质押权建立并进行了法定挂号,典当权优先于质押权,若典当权先于质押权建立但未进行法定挂号,质押权优先于典当权;假如典当权后于质押权建立,质押权优先于典当权。
同一债务上存在多个担保物时,假如债务人供给担保物的,债务人应当首要对债务人供给的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缺乏部分再由其他担保物来满意,避免债务人在对非债务人的第三人担保物权之后,第三人再对债务人进行追偿。
假如债务人抛弃了债务人供给的物的担保,其他担保人在其抛弃权力的范围内减轻或许革除担保职责。假如被抛弃的担保物价值较大,与债务额持平或许大于债务额,其他担保人革除承当担保职责;假如担保物的缺乏债务额,其他担保人在担保物价值范围内减轻承当担保职责。值得注意的是,抛弃的担保物的价值的核算,应当以担保物的市场价为准,而不是担保物的预设价值。
假如债务人抛弃的是其他担保人供给的物的担保,那么,别的的担保人不能要求减免担保职责。这是由于债务人是真实负债人,其他担保人是或有负债人,债务人抛弃债务人供给的担保,等于抛弃了对真实负债人的追偿而将职责转嫁,有违诚实信用。
从上文咱们能够知道,留置权是处于第一位的,第二是质权,第三才是典当权。假如咱们在归还中,所需归还的物件承当了多个债务,,应该归还次序在先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