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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7 17:00

财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金融企业借款丢失预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9号),清晰了方针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誉社和金融租借公司等金融企业提取的借款丢失预备金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针。但该方针的具体内容包含哪些方面,又该怎么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呢?下面笔者逐项剖析。
一、税收方针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金融企业提取的借款丢失预备金,按下列规则核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1.答应核算扣除预备金的财物
(1)借款(含典当、质押、担保等借款);
(2)银行卡透支、贴现、信誉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誉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借款等各项具有借款特征的危险财物;
(3)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当对外还款职责的国外借款,包含世界金融组织借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借款、日本世界协力银行不附条件借款和外国政府混合借款等财物。
不过,在此值得注意的是:金融企业的托付借款、署理借款、国债出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预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务和股权、应收财务贴息、央行金钱等不承当危险和丢失的财物,不得提取借款丢失预备金在税前扣除。
2.借款丢失预备金的核算公式
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借款丢失预备金=本年底准予提取借款丢失预备金的借款财物余额*1%-到上年底已在税前扣除的借款丢失预备金的余额。
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核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交税所得额。
金融企业发作的契合条件的借款丢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借款丢失预备金,缺乏冲减部分可据真实核算当年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最终,值得提示的是:金融企业涉农借款和中小企业借款丢失预备金的税前扣除方针,凡依照《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借款和中小企业借款丢失预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15〕3号)的规则实行的,不再适用上述(财税〔2015〕9号)规则。
二、举例说明
1.核算办法
【例题】到2013年,甲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丢失预备金为500万元,而且该预备金已在所得税前扣除。2014年该公司发作借款丢失200万元,企业根据管帐准则,2014年计提借款减值丢失600万元。已知该公司2014年年底借款财物余额合计3亿元。其间,对外各种借款8000万元;银行卡透支、贴现和信誉垫款6000万元;由本公司转贷并承当对外还款职责的国外借款7000万元;托付借款和应收股利余额为9000万元。假定甲公司未实行涉农借款和中小企业借款丢失预备金扣除方针,那么,在201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甲公司针对借款丢失预备金而言,该怎么填写?
剖析:根据财税〔2015〕9号文件精力,甲公司2014年税前扣除的借款丢失预备金,核算进程如下。
2014年税前扣除的预备金=(30000-9000)*1%-(500-200)=-90(万元)
很显然,在201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甲公司应调增应交税所得额90万元;而且按规则调增公司多提的借款减值丢失600万元。与此同时,根据《企业财物丢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1年第25号)文件精力:企业发作的财物丢失应实行财物申报扣除存案手续,应按规则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丢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2.填写口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4年第63号)相关规则,2014年甲公司借款丢失预备金填写办法如下。
针对《特别职业预备金交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附表来说,管帐上计提的借款减值丢失600万元,应填在第23行“借款丢失预备金”中“账载金额”栏目;2014年税法答应税前扣除的预备金-90万元,应填在第23行“借款丢失预备金”中“税收金额”栏目;690[600-(-90)]万元,应填在第23行“借款丢失预备金”中“交税调整金额”栏目。
针对《财物丢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交税调整明细表》(A105091)附表来说,借款丢失200万元,应填在第11行“出资丢失”中的第2列和第6列“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栏目。
针对《财物丢失税前扣除及交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附表来说,借款丢失200万元,应填在第12行“出资丢失”中的第1列和第2列“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栏目。
针对《交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附表来说,借款减值丢失600万元,应填在第38行“特别职业预备金”中“账载金额”栏目;税法上应计提的减值预备-90万元,应填在第38行“特别职业预备金”中“税收金额”栏目;690万元,应填在第38行“特别职业预备金”中“调增金额”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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