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包含的事项(很具体)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5 01:19海上稳妥合同常识
一:海上稳妥合同界说:
稳妥人依照约好,对被稳妥人遭受稳妥事端形成稳妥标的丢失和发作的职责担任补偿,又被稳妥人付出稳妥费的合同。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的有关规则,海上稳妥合同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①稳妥人称号和居处;
②投保人、被稳妥人称号和居处;
③稳妥标的;
④稳妥价值和稳妥金额;
⑤稳妥职责和在外职责;
⑥稳妥期间;
⑦稳妥费以及付出方法;
⑧稳妥金补偿或给付方法;
⑨违约职责和争议处理;
⑩合同缔结的时刻。投保人和稳妥人能够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就与详细稳妥标的和稳妥危险的有关事项作出约好。
三:海上稳妥合同中心:稳妥利益
特别阐明稳妥利益有必要具有的条件:
1.有必要是法律认可的利益;
2.能够用钱银核算和评价的利益;
3.有必要是能够确认的利益
四:海上稳妥合同中哪些能够作为稳妥标的:
(一)船只;
(二)货品;
(三)船只营运收入,包含运费、租金、旅客票款;
(四)货品预期赢利;
(五)船员薪酬和其他酬劳;
(六)对第三人的职责;
(七)因为发作稳妥事端或许遭到丢失的其他产业和发作的职责、费用。
稳妥人能够将对前款稳妥标的的稳妥进行再稳妥。除合同还有约好外,原被稳妥人不得享有再稳妥的利益。
五:海上稳妥合同怎么建立?
被稳妥人提出稳妥要求,经稳妥人赞同承保,并就海上稳妥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合同建立。稳妥人应当及时向被稳妥人签发稳妥单或许其他稳妥单证,并在稳妥单或许其他单证中载明当事人两边约好的合同内容。
六:稳妥人有什么知情权?
合同缔结前,被稳妥人应当将其知道的或许在一般事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影响稳妥人据以确认稳妥费率或许确认是否赞同承当的重要状况,照实奉告稳妥人。
稳妥人知道或许在一般事务中应当知道的状况,稳妥人没有问询的,被稳妥人无需奉告。
七:被稳妥人有什么知情权?
因为被稳妥人的成心,未将规则的重要状况照实奉告稳妥人的,稳妥人有权免除合同,并不交还稳妥费。合同免除前发作稳妥事端形成丢失的,稳妥人不负补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