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如何向证人发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6 20:03
咱们最接近的诉讼便是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民事诉讼也是需求进行案子的审理,需求依据的提交,那么关于民事诉讼又是怎么进行证人问询,那么紧接着就由听讼网小编关于这方面的常识进行详细的介绍,期望我们关于这方面常识有所了解。
一、民事诉讼证人问询办法有哪些?
在民事依据查询程序中,对证人证言的查询有两种最为底子的办法,一种是穿插问询,即由两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主问询和反问询的办法,这是“当事人主控型”依据查询程序中对证人查询的首要办法;另一种是职权式问询,即由法官直接问询,这是“法官主控型”依据查询程序中对证人查询的首要办法。两者的差异是一种敌对与非敌对的差异。从世界各国的民事诉讼司法实践来看,英美法系国家多施行穿插式问询,大陆法系国家则多施行职权式问询。日本民事诉讼庭检查询中,呈现出当事人穿插问询和法官职权问询结合的状况,不是单纯地穿插问询,也不是单纯地职权问询,可称作结合式问询。此外,针对一些特别状况,问询也有一些特别的办法,可称作特别式问询。这四种问询办法,各有不同的问询程序。
二、怎么供认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效能?
证人证言的效能确认在案子的审理过程中是一个杂乱的问题,要求法官不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法官还应具有全面的社会常识及检查判别才能、归纳剖析才能,不该由于证人易受以为、客观要素的影响而否定其证明力,应依据详细案子的状况对其效能予以供认。
1、一方当事人供给了两个以上无利害联系的证人证言,对方有贰言,但无依据予以推翻的,应当供认其证明力。
2、一方当事人供给的证人证言,对方有贰言,且有满足依据予以推翻的或提出贰言的理由正确,证言有显着不实或不符合常理的,应供认该证言无效。
3、一方当事人供给了一个无利害联系的证人证言,且无其他依据印证,应归纳全案状况供认其证明力。
4、一方当事人供给了两个以上无利害联系的证人证言,但其受作证才能的约束,应与其他依据相印证,如无敌对的,应当供认其证明力。
5、一方当事人供给的证人证言,对方当事人提出其与本案有利害联系,但无相应依据推翻的,应当供认其证明力。
6、一方当事人供给多份彼此敌对证言,且证言堆叠即证言重复,法院又无法查清的,应供认证言无效。
穿插式问询程序
穿插式问询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了解。狭义的穿插问询仅指英文中的cross-examination,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请求传唤的证人进行的问询,也可叫作反问询。而广义的穿插问询则泛指当事人轮番对证人进行彼此问询,包含请求传唤证人的当事人一方对该证人进行的主问询(direct-examination/examination-in-chief)、对方当事人对该证人进行的反问询(cross-examination)、传唤方进行的再主问询(redirect-examination)以及对方当事人进行的再反问询(recross-examination)这一连串的问询活动。一般状况下是在广义的根底上来了解穿插问询。
穿插式问询是英美国家对证人施行证言查询的首要办法,它被美国闻名依据法学家威格莫尔称为发现案子现实本相的最有用设备。究其原因,正如有学者所言,是由于穿插问询采取了两种特别的办法,一是对证人证言进行多角度调查,有助于法官从同一依据源上调查到证言的深刻性和全面性。依据诉讼的性质,需传唤何人为证人及怎么对其进行问询,当事人最清楚,一起,怎么识破证人所供述之虚伪与否,则以对方当事人最清楚。二是对证人证言能够全方位地,即通过敌对面的设置和反问询的运用进行质证。反问询者关于对方证人的作何证言,都留意其薄弱环节和各种可打击之处。而主问询者则尽力挖掘本方证人的依据信息,保卫本方证人的证明才能。质疑办法便是力求在这种争论敌对之中掌握案子的实在。①
穿插问询的对象是证人,在英美国家证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含当事人和判定专家。穿插问询的一般程序:由请求传唤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对该证人进行主问询→由对方当事人进行反问询→由请求传唤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对该证人进行再主问询→由对方当事人进行再反问询。主问询、反问询、再主问询、再反问询的规模,与其问询的性质和意图有着直接的联系。主问询的性质是一种举证,当事人期望通过问询证人取得对自己现实建议有利的证言,并非为了非难证人,因而凡与案子现实有关而不归于依据扫除的状况,均在主问询的规模之内。而反问询的意图则是为了露出证言的不可靠或许证人的不可信,然后不坚定对方当事人现实建议的依据根底。所以对反问询的规模可从两方面来剖析:一方面是在现实方面,反问询以主问询的问询规模为限,没有通过主问询的案子现实,不能对其进行反问询;另一方面是在办法上,反问询首要针对证人作证资历或许证言的证明力,包含证人品质、重罪前科、感觉缺点、心思状况、曾经自相敌对的陈说等各个方面。②再主问询则是主问询方为了保护和康复主问询时证词的证明才能,弄清或许解说对方当事人反问询提出的问题,抵销反问询带来的晦气影响,因而再主问询的规模以反问询的规模为限。再反问询的效果与再主问询相似,因而其规模以再主问询的规模为限。依循主问询、反问询、再主问询及再反问询的次序,问询规模逐步得到约束和缩小,假如在某一特定阶段逾越问询规模,则归于不妥问询,对方当事人能够打断问询、声明贰言,法院应就此作出裁决。 为了到达问询意图,主问询、反问询、再主问询和再反问询具有一些底子规矩。关于主问询,较重要的问询规矩有四项:
(1)制止进行非难性问询。非难性问询是指主问询方对传唤的证人证言的可信性进行质疑。其底子理由在于己方证人一般都是友性证人,主问询方应当对证人的诚信性或许证言的可靠性作担保。而非难性问询则会影响证人供述的自在毅力,具有投合问询者意思而进行答复的风险。因而一般状况下制止主问询方质疑己方证人。
(2)制止进行诱导性问询。诱导性问题,是在提问中明示或许的答案,然后激烈地暗示证人按提问者的答案作出答复的问题。如损伤补偿案子中,律师问被告:“你底子没有动那把刀,这是不是现实?”这是典型的或许发生误导的诱导性提问,又如问询证人:“你是否干了……?”这是形似中性的诱导性提问。③之所以要在主问询中制止诱导性问题,是由于己方证人一般都是友性证人,极有或许投合主问询者的意思进行答复,这样就有曲解案子现实本相的风险。假如不存在这种风险或许出于证明功率的考虑,制止主问询方进行诱导性问询也有破例。
(3)制止提出与本案无关、重复或许或许形成误解的问题。相关性是指证人证言所触及的依据现实与本案无关或许证人证言对依据现实没有证明力。提出不相关或许重复的问题,既糟蹋诉讼时刻,也晦气于查明案子本相。而或许形成误解的问题首要指复合式问题、否定式问题和未经证明的问题等等。复合式问题,是一次提出两个以上的问题要求答复,并且这种多重提问简单使问题含糊,证人也难以记住悉数问题。例如问:“通知法官和陪审团其时你在何处以及你是否和利什尼斯先生攀谈——他的首名叫什么?——并且,假如是这样的话,通知他们那说话是关于什么内容的。”答:“好的。他说他的首名叫莫顿,还有……我忘了你问题的其他部分是关于什么内容的。”否定式提问也易引起紊乱,如问:“现实上,你并不知道被告其时是否在那里,对不对?”答:“是的。”法官说:“稍等一下。该证人的意思是‘是的,我知道’,或许‘是的,实际上我不知道’,仍是‘是的,被告是在那里?’”假定未经证明之现实的问题是指将未经证明、对方也没有供认的现实作为逻辑条件提问,在美国把这称为“别有用意的问题”,如问“你什么时候不再吸毒?”而被告人并未供认其吸过毒。这种问询中实有误导和逼迫就范要素,因而亦被法令制止。④
(4)制止进行观念的问询。观念也称作定见,是指陈说人依其特别常识和经历而作出的判别。它与体会现实相对。制止进行观念的问询要求证人作证只能陈说自己体会的曩昔的现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别定见和估测作为证言的内容。美国《联邦依据规矩》第602条规矩:“除非有依据足以确认证人对待证事项具有亲自体会,不然其不能作证。”这也可称为定见规矩。其建立理由在于定见和估测并非证人的体会,因而在依据上并无用处,且简单导致立证紊乱,还或许会因供给有成见的估测定见而影响法官客观公正地确认案子现实。其适用条件是区别现实和定见。一般说来,调查体会的状况为现实,估测、判别的陈说为定见。但在某些状况下,两者联系密切,难以彻底分隔,因而,关于直接根据经历现实的某些常识性判别,不作为定见依据予以扫除。例如:a.相比较事物的同一性和相似性;b.某种状况。如车辆的快慢,人的爱情等心思状况;c.年纪与容貌;d.气候;e.物品的价值、数量、性质及颜色;f精力正常与否;g.物的占有和一切等。美国《联邦依据规矩》701条规矩:“假如证人不归于专家,则其以定见或推理方式作出证词仅限于以下状况:(a)合理建立在证人的感觉之上;(b)对清楚了解该证人的证词或确认争议中的现实有利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关于这方面常识的详细介绍,以及关于民事诉讼也是能够进行相关律师的延聘进行对证人的提问,那么关于民事诉讼也是有许多的相关的内容,假如还有其他任何的问题,随时欢迎来咨询听讼网的相关参谋。
一、民事诉讼证人问询办法有哪些?
在民事依据查询程序中,对证人证言的查询有两种最为底子的办法,一种是穿插问询,即由两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主问询和反问询的办法,这是“当事人主控型”依据查询程序中对证人查询的首要办法;另一种是职权式问询,即由法官直接问询,这是“法官主控型”依据查询程序中对证人查询的首要办法。两者的差异是一种敌对与非敌对的差异。从世界各国的民事诉讼司法实践来看,英美法系国家多施行穿插式问询,大陆法系国家则多施行职权式问询。日本民事诉讼庭检查询中,呈现出当事人穿插问询和法官职权问询结合的状况,不是单纯地穿插问询,也不是单纯地职权问询,可称作结合式问询。此外,针对一些特别状况,问询也有一些特别的办法,可称作特别式问询。这四种问询办法,各有不同的问询程序。
二、怎么供认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效能?
证人证言的效能确认在案子的审理过程中是一个杂乱的问题,要求法官不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法官还应具有全面的社会常识及检查判别才能、归纳剖析才能,不该由于证人易受以为、客观要素的影响而否定其证明力,应依据详细案子的状况对其效能予以供认。
1、一方当事人供给了两个以上无利害联系的证人证言,对方有贰言,但无依据予以推翻的,应当供认其证明力。
2、一方当事人供给的证人证言,对方有贰言,且有满足依据予以推翻的或提出贰言的理由正确,证言有显着不实或不符合常理的,应供认该证言无效。
3、一方当事人供给了一个无利害联系的证人证言,且无其他依据印证,应归纳全案状况供认其证明力。
4、一方当事人供给了两个以上无利害联系的证人证言,但其受作证才能的约束,应与其他依据相印证,如无敌对的,应当供认其证明力。
5、一方当事人供给的证人证言,对方当事人提出其与本案有利害联系,但无相应依据推翻的,应当供认其证明力。
6、一方当事人供给多份彼此敌对证言,且证言堆叠即证言重复,法院又无法查清的,应供认证言无效。
穿插式问询程序
穿插式问询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了解。狭义的穿插问询仅指英文中的cross-examination,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请求传唤的证人进行的问询,也可叫作反问询。而广义的穿插问询则泛指当事人轮番对证人进行彼此问询,包含请求传唤证人的当事人一方对该证人进行的主问询(direct-examination/examination-in-chief)、对方当事人对该证人进行的反问询(cross-examination)、传唤方进行的再主问询(redirect-examination)以及对方当事人进行的再反问询(recross-examination)这一连串的问询活动。一般状况下是在广义的根底上来了解穿插问询。
穿插式问询是英美国家对证人施行证言查询的首要办法,它被美国闻名依据法学家威格莫尔称为发现案子现实本相的最有用设备。究其原因,正如有学者所言,是由于穿插问询采取了两种特别的办法,一是对证人证言进行多角度调查,有助于法官从同一依据源上调查到证言的深刻性和全面性。依据诉讼的性质,需传唤何人为证人及怎么对其进行问询,当事人最清楚,一起,怎么识破证人所供述之虚伪与否,则以对方当事人最清楚。二是对证人证言能够全方位地,即通过敌对面的设置和反问询的运用进行质证。反问询者关于对方证人的作何证言,都留意其薄弱环节和各种可打击之处。而主问询者则尽力挖掘本方证人的依据信息,保卫本方证人的证明才能。质疑办法便是力求在这种争论敌对之中掌握案子的实在。①
穿插问询的对象是证人,在英美国家证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含当事人和判定专家。穿插问询的一般程序:由请求传唤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对该证人进行主问询→由对方当事人进行反问询→由请求传唤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对该证人进行再主问询→由对方当事人进行再反问询。主问询、反问询、再主问询、再反问询的规模,与其问询的性质和意图有着直接的联系。主问询的性质是一种举证,当事人期望通过问询证人取得对自己现实建议有利的证言,并非为了非难证人,因而凡与案子现实有关而不归于依据扫除的状况,均在主问询的规模之内。而反问询的意图则是为了露出证言的不可靠或许证人的不可信,然后不坚定对方当事人现实建议的依据根底。所以对反问询的规模可从两方面来剖析:一方面是在现实方面,反问询以主问询的问询规模为限,没有通过主问询的案子现实,不能对其进行反问询;另一方面是在办法上,反问询首要针对证人作证资历或许证言的证明力,包含证人品质、重罪前科、感觉缺点、心思状况、曾经自相敌对的陈说等各个方面。②再主问询则是主问询方为了保护和康复主问询时证词的证明才能,弄清或许解说对方当事人反问询提出的问题,抵销反问询带来的晦气影响,因而再主问询的规模以反问询的规模为限。再反问询的效果与再主问询相似,因而其规模以再主问询的规模为限。依循主问询、反问询、再主问询及再反问询的次序,问询规模逐步得到约束和缩小,假如在某一特定阶段逾越问询规模,则归于不妥问询,对方当事人能够打断问询、声明贰言,法院应就此作出裁决。 为了到达问询意图,主问询、反问询、再主问询和再反问询具有一些底子规矩。关于主问询,较重要的问询规矩有四项:
(1)制止进行非难性问询。非难性问询是指主问询方对传唤的证人证言的可信性进行质疑。其底子理由在于己方证人一般都是友性证人,主问询方应当对证人的诚信性或许证言的可靠性作担保。而非难性问询则会影响证人供述的自在毅力,具有投合问询者意思而进行答复的风险。因而一般状况下制止主问询方质疑己方证人。
(2)制止进行诱导性问询。诱导性问题,是在提问中明示或许的答案,然后激烈地暗示证人按提问者的答案作出答复的问题。如损伤补偿案子中,律师问被告:“你底子没有动那把刀,这是不是现实?”这是典型的或许发生误导的诱导性提问,又如问询证人:“你是否干了……?”这是形似中性的诱导性提问。③之所以要在主问询中制止诱导性问题,是由于己方证人一般都是友性证人,极有或许投合主问询者的意思进行答复,这样就有曲解案子现实本相的风险。假如不存在这种风险或许出于证明功率的考虑,制止主问询方进行诱导性问询也有破例。
(3)制止提出与本案无关、重复或许或许形成误解的问题。相关性是指证人证言所触及的依据现实与本案无关或许证人证言对依据现实没有证明力。提出不相关或许重复的问题,既糟蹋诉讼时刻,也晦气于查明案子本相。而或许形成误解的问题首要指复合式问题、否定式问题和未经证明的问题等等。复合式问题,是一次提出两个以上的问题要求答复,并且这种多重提问简单使问题含糊,证人也难以记住悉数问题。例如问:“通知法官和陪审团其时你在何处以及你是否和利什尼斯先生攀谈——他的首名叫什么?——并且,假如是这样的话,通知他们那说话是关于什么内容的。”答:“好的。他说他的首名叫莫顿,还有……我忘了你问题的其他部分是关于什么内容的。”否定式提问也易引起紊乱,如问:“现实上,你并不知道被告其时是否在那里,对不对?”答:“是的。”法官说:“稍等一下。该证人的意思是‘是的,我知道’,或许‘是的,实际上我不知道’,仍是‘是的,被告是在那里?’”假定未经证明之现实的问题是指将未经证明、对方也没有供认的现实作为逻辑条件提问,在美国把这称为“别有用意的问题”,如问“你什么时候不再吸毒?”而被告人并未供认其吸过毒。这种问询中实有误导和逼迫就范要素,因而亦被法令制止。④
(4)制止进行观念的问询。观念也称作定见,是指陈说人依其特别常识和经历而作出的判别。它与体会现实相对。制止进行观念的问询要求证人作证只能陈说自己体会的曩昔的现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别定见和估测作为证言的内容。美国《联邦依据规矩》第602条规矩:“除非有依据足以确认证人对待证事项具有亲自体会,不然其不能作证。”这也可称为定见规矩。其建立理由在于定见和估测并非证人的体会,因而在依据上并无用处,且简单导致立证紊乱,还或许会因供给有成见的估测定见而影响法官客观公正地确认案子现实。其适用条件是区别现实和定见。一般说来,调查体会的状况为现实,估测、判别的陈说为定见。但在某些状况下,两者联系密切,难以彻底分隔,因而,关于直接根据经历现实的某些常识性判别,不作为定见依据予以扫除。例如:a.相比较事物的同一性和相似性;b.某种状况。如车辆的快慢,人的爱情等心思状况;c.年纪与容貌;d.气候;e.物品的价值、数量、性质及颜色;f精力正常与否;g.物的占有和一切等。美国《联邦依据规矩》701条规矩:“假如证人不归于专家,则其以定见或推理方式作出证词仅限于以下状况:(a)合理建立在证人的感觉之上;(b)对清楚了解该证人的证词或确认争议中的现实有利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关于这方面常识的详细介绍,以及关于民事诉讼也是能够进行相关律师的延聘进行对证人的提问,那么关于民事诉讼也是有许多的相关的内容,假如还有其他任何的问题,随时欢迎来咨询听讼网的相关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