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得解雇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1 03:11依据《劳作合同法》第42条之规则,劳作者有以下景象的,用人单位不得削减:
(1)从事触摸作业病损害作业的劳作者未进行离岗前作业健康检查,或许疑似作业病病人在确诊或许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作业病或许因工挂彩并被承认损失或许部分损失劳作能力的;
(3)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接连作业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
(6)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危险提示】依据本条规则,用人单位裁人时,应当掌握“老”、“弱”、“病”、“残”的不得削减:在本单位接连作业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为“老”;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为“弱”;疑似作业病病人在确诊或许医学观察期间,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内的为“病”;患作业病或许因工挂彩并被承认损失或许部分损失劳作能力的为“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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