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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现无管辖权怎么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00:51
在实际社会中,咱们都了解到有些人难免会遇到在法院未受理该案子时,发现无统辖权,而此刻不触及统辖权的问题。而统辖权是法院受理案子的条件,只要归于本法院统辖的案子,法院才能够受理。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有关法院发现无统辖权该怎么处理,期望共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协助。
法院发现无统辖权怎么做
一般是先奉告或裁决不予受理。
能够向原告释明,要求原告撤诉。假如原告坚持不撤诉,能够直接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法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二百一十一条 对本院没有统辖权的案子,奉告原告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述;原告坚持申述的,裁决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统辖权的,应当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
法院在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资料后,发现该案不归于本院统辖,民事诉讼法规则要移交有统辖权的法院,一起当即奉告提出诉讼的当事人。而且这种移交统辖只能移交一次。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法院发现无统辖权该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说规则,法院对没有统辖权的案子,应奉告原告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述;假如原告坚持申述,则裁决不予受理。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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