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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8 02:11关于乡镇土地运用税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交税责任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规模内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乡镇土地运用税(以下简称土地运用税)的交税责任人。交税规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规模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的交税规模为市区和市郊。县城的交税规模为县人民政府地点地。建制镇的交税规模为镇人民政府地点地。关于黄陂、新洲的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县体交税规模不明的,由地点地区县人民政府确认。计税根据土地运用税以交税人实践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根据,按照规则税额核算征收。土地运用权共有的,由土地运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践运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份额,别离核算交纳的土地运用税。共有土地运用权的用地,共有各方实践占地面积清晰的,按实践占地面积别离征收土地运用税。共用的空位。两个以上单位(包含个人)共用的空位,各自占地面积不明的,按共有各方的房子建筑占地份额分摊。武汉市土地运用税土地等级和税额规范一、城区用地土地运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规范为:一级土地 10.00元 二级8.00元 三级6.00元 四级4.00元五级土地2.40元 六级2.00元 七级1.60元 八级1.20元 九级1.00元二、新城区:一级土地 2.00元 二级 1.00元 三级 0.5元三、私用住所用地土地运用税每平方米税额城区:1.00元 新城区:0.50元征收期限乡镇土地运用税按年计征,分期交纳。每半年为一期。上半年为五月,下半年为九月收当期税款。私家房子土地运用税的征期为五月,按年计征,一次交纳。交税地址:土地运用税由土地地点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地点地的税务机关供给土地运用权属材料。私有房运用的土地,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代征乡镇土地运用税。其他土地,由土地地点地税务机关征收乡镇土地运用税。我市应税单位(即应征土地运用税单位及用地,下同)在江岸、江汉、乔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七个城区规模内跨区占用的土地,均由应税单位核算地的税务机关按其土地地点地段的等级税额别离计税,会集征收。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汉南、东西湖内应税单位的用地,一概由土地地点地税务机关担任征收。上述规模内个人私房及院子用地(包含个人运用公房从事生产经营的用地)的土地运用税,由各地点地房产管理部门担任代征。外来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规模内的用地或本市单位和个人在外地的用地,其土地运用税均由土地地点地税务机关征收。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