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8 06:40
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作交通事故形成危害的,按照路途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当补偿职责。
第四十九条因租借、借用等景象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作交通事故后归于该机动车一方职责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缺乏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当补偿职责;机动车所有人对危害的发作有差错的,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现已以生意等方法转让并交给机动车但未处理所有权搬运挂号,发作交通事故后归于该机动车一方职责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缺乏部分,由受让人承当补偿职责。
第五十一条以生意等方法转让组装或许已达到作废规范的机动车,发作交通事故形成危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当连带职责。
第五十二条偷盗、掠夺或许争夺的机动车发作交通事故形成危害的,由偷盗人、掠夺人或许争夺人承当补偿职责。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垫支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职责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作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与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不明或许该机动车未参与强制保险,需求付出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路途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支。路途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支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职责人追偿。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作交通事故形成危害的,按照路途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当补偿职责。
第四十九条因租借、借用等景象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作交通事故后归于该机动车一方职责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缺乏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当补偿职责;机动车所有人对危害的发作有差错的,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现已以生意等方法转让并交给机动车但未处理所有权搬运挂号,发作交通事故后归于该机动车一方职责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缺乏部分,由受让人承当补偿职责。
第五十一条以生意等方法转让组装或许已达到作废规范的机动车,发作交通事故形成危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当连带职责。
第五十二条偷盗、掠夺或许争夺的机动车发作交通事故形成危害的,由偷盗人、掠夺人或许争夺人承当补偿职责。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垫支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职责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作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与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不明或许该机动车未参与强制保险,需求付出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路途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支。路途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支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职责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