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4 03:50
跟着社会的开展,人口的增多和不断加重的环境问题,土地资源越来越宝贵,土地胶葛的案子继续发作,咱们或许都知道土地胶葛相关的一些简略常识,可是对土地胶葛的诉讼时效却是一知半解。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关于“团体土地征收胶葛的诉讼时效是多少”的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土地胶葛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第十六条 土地一切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接到处理决议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4、在土地一切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动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胶葛的概念
当事人因土地一切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力归属问题发作的争议。详细而言,便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一起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建议权属,依据各方理由难以处理的土地权属对立。
三、土地胶葛特征:
1、主体的多样性,土地一切权的争议一般发作在国家和团体之间,团体和团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作在国家和团体之间、团体和团体之间。也有发作在国家或团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2、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一切权和使用权归谁一切、由谁来行使问题。
3、争议大都表现为状况复杂、年代久远、查验难度大以及方针性强等特性。
4、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
引起土地胶葛的主要原因
1、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限不清;
2、实地面积与同意面积不一致;
3、用地手续不齐备;
4、有关补偿、安顿等办法未执行;
5、国家方针体系变化;
6、土地租借、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
7、农田基本建设形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动和地界改变而又无原始记载,以及其他前史原因遗留问题等。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土地征收胶葛的相关常识。一起,咱们能够知道土地胶葛的时效是在自接到处理决议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小编的介绍,信任咱们关于这个问题也有了必定的了解,如果您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一、土地胶葛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第十六条 土地一切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接到处理决议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4、在土地一切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动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胶葛的概念
当事人因土地一切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力归属问题发作的争议。详细而言,便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一起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建议权属,依据各方理由难以处理的土地权属对立。
三、土地胶葛特征:
1、主体的多样性,土地一切权的争议一般发作在国家和团体之间,团体和团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作在国家和团体之间、团体和团体之间。也有发作在国家或团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2、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一切权和使用权归谁一切、由谁来行使问题。
3、争议大都表现为状况复杂、年代久远、查验难度大以及方针性强等特性。
4、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
引起土地胶葛的主要原因
1、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限不清;
2、实地面积与同意面积不一致;
3、用地手续不齐备;
4、有关补偿、安顿等办法未执行;
5、国家方针体系变化;
6、土地租借、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
7、农田基本建设形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动和地界改变而又无原始记载,以及其他前史原因遗留问题等。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土地征收胶葛的相关常识。一起,咱们能够知道土地胶葛的时效是在自接到处理决议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小编的介绍,信任咱们关于这个问题也有了必定的了解,如果您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