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与王先生缔结了
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没有处理
过户登记时。张先生又将购得的房子出售给李先生,赚取差价。因为限购新政的出台,张先生与王先生的房子买卖合同不能处理过户手续,导致王先生与李先生的买卖合同不能实行。连环房子买卖合同效能怎么确定?职责怎么分管?
本律师实务:
王先生与李先生的买卖合同实在,指向标的物虽没有获得房子
所有权。不违背法令强制性规则,合同仍然有用。
关于
解除合同的职责,因王先生与李先生在缔结合一起均应当预见到
没有产权证的转让能够存在的危险,形成无法转让的结果,买卖双方均存在差错。只返还定金,关于李先生的其他丢失,没有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