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消费税应注意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8 08:28
巧用包装物节税
事例:
恒生轮胎厂运营各种类型的汽车轮胎,跟着轮胎出产厂家的日益增多,轮胎商场的竞赛日趋剧烈。该厂在进步本身产品品质,开辟新的消费商场的一起,力求尽或许下降本钱,以添加产品的竞赛力。1999年4月,企业出售1000个汽车轮胎,每个价值2000元,其间包含包装物价值200元,该月出售额为2000×1000=2000000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该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200万×10%=20万元。该厂领导专通过剖析,以为税收本钱过高,因此要求财务人员采纳办法,削减企业的应交税额。
剖析:
根据恒生轮胎厂的状况,财务人员能够在包装物上“做文章”,寻求节税的途径。
其关键是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出售,而是采纳收取押金的办法。这样做,能够给企业带来三个优点:
一是能够促进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运用,然后必定程度上节省了出产包装物的人力、物力,下降了产品本钱。
二是在产品的价格中能够扣除本来包装物的价值,然后下降了产品的价格,有利于增强产品的竞赛力。
三是能够节税。
关于包装物,企业能够采纳三种处理办法:一是连同应税消费品出售;二是收取租金;三是收取押金。这三种处理办法的交税状况有所不同。
1.税法规则: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出售的,不管是否独自作价,均应并入出售额中核算消费税。
2.包装物租金归于价外费用。所谓“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助、基金、集资费、返还赢利、奖赏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藏费、优质费运送装卸费、代收金钱、代垫金钱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但不包含一起契合下面条件的代垫运费:
一是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二是交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现行税法规则:凡随同出售应税消费品有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不管其管帐制度怎么核算,均应并入出售额核算应交税额。值得留意的是,对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在交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出售额。
因此,交税人选用收取包装物租金的办法,应将包装物租金换算成不合增值税收入后,并入出售额计缴消费税及增值税。
3.包装物押金不并入出售额计税。根据税法规则,交税人为出售货品而出租出借收取的押金,独自计账核算的,不并入出售额交税。但对因逾期未回收包装物不再交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品的适用税率核算应交税额。“逾期”一般以一年为限。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出售额交税时,需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再并入出售额交税。
根据上述规则能够看出,因为押金不并入出售额核算消费税额,因此选用收取押金的办法有利于节税。
在此例中,假如恒生轮胎厂选用独自收取包装物押金的办法,则既能够下降轮胎价格,每个价格1800元,又可节税2万元。此刻,该厂应纳消费税为:1000×1800×10%=10万元
点评:
削减税收就能下降企业的运营本钱。在商场竞赛越来越剧烈的今日,企业税收本钱的凹凸或许直接联系到企业的开展。这愈加侧重了税收谋划的重要性。
运用包装物节税始终是税收谋划的一个重要战略,其间心就在于包装物不能作价随同产品出售,而是选用收取“押金”的办法,该办法不只适用于消费税,也适用于增值税。
可是,值得弥补的一点是,从1995年6月1日起,对出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管是否返还以及管帐上怎么核算,均应并入当期出售额交税。这在必定程度上约束了运营酒类产品的企业运用包装物节税的或许性。
抵扣条款施行的条件
事例:
恒久远珠宝有限公司以珠宝玉石为首要运营项目。其运营特色在于该公司自己并不出产应税消费品,而仅仅购进珠宝玉石后,通过简略的组合或加工,再将珠宝玉石出售出去,1999年7月,该公司发作如下事务:
1.从商业企业购进价值50万元的珠宝玉石,该公司月初库存的外购珠宝玉石价值10万元,月末库存的外购珠宝玉石价值30万元。
2.出售珠宝玉石45万元,货款已收讫。
月末,该公司财务人员核算出应纳消费税1.5万元,其核算办法如下:
45×10%-(50 10-30)×10%=1.5万元
但有关税务机关详细审阅后,清晰指出该公司外购的珠宝玉石已纳消费税款不能抵扣。对此,公司财务人员坚持以为自己的核算没有过错,并找来税法书,侧重税法中有如下规则:外购的已税烟丝,已税酒及酒精、已税化装品、已税护肤护发品、已税珠宝玉石、已税鞭炮烟火、已税汽车轮胎、己税摩托车8种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准予根据出产的数量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但税务机关以为该企业的状况并不适用税法中这一税款抵扣条款。
剖析:
初看起来,好像确实是公司财务人员正确而税务机关错了。我国现行消费税法清晰规则:外购已税烟丝、已税酒和酒精、已税珠宝玉石等8种应税消费品连续出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准予根据出产领用数量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但事实上,该公司适用了过错的税收条款。公司财务人员只留意到答应抵扣税款的规则,却疏忽了税法中对该项条款的适用条件所做的一些详细规则。并不是在一切状况下,8种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时,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均能够抵扣。也就是说,抵扣是有条件的。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84号告诉规则:对自己不出产应税消费品,而仅仅购进后再出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出售的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酒精、化装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烟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终究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商场,而需进一步出产加工的,如需进一步加浆降度的白酒和食用酒精,需进行调香、调味和勾兑的白酒,需进行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化装品、酒、鞭炮烟火等,应当征收消费税,一起答应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交税款。
以上答应扣除已交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交税款。则不得抵扣。
本例中恒久远珠宝有限公司正归于这种状况,公司自己不出产珠宝玉石,仅仅购进后,通过进一步加工、包装、组合后出售,其外购珠宝已交税款本应能够抵扣,但因为企业不了解84号告诉的有关规则,从商业企业而不是工业企业购进珠宝玉石,导致已纳的消费税无法抵扣。企业本月实践应纳消费税为:
45×10%=4.5万元。
点评:
本事例再一次强有力地阐明晰通晓税法的重要性,值得留意的是,企业财务人员学习税法,不只需学习各税种施行法令的有关规则,并且要留意学习相应施行细则以及告诉、规则、阐明等等。这些细则、告诉、规则、阐明等往往是在施行法令的基础上,根据出产出售过程中呈现的实践状况,对一些特殊状况进行规则或许是对施行法令的一些条款的适用方针、运用条件,例外状况等等加以详细阐明。因此,各税种的细则、告诉、规则、阐明等尽管繁复琐碎,但却是极为重要的。一些企业本能够运用税法中的一些优惠条款削减税额,但终究无法适用优惠条款。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就在于企业不了解税法中规则的特殊状况和适用条件,在运营中不会躲避这些约束条件,导致企业受丢失。而一些企业能够成功地进行税务谋划,也在于他们充分运用一些特殊状况,绕开了不利条件,留意使企业的运营活动尽量满意优惠条件,然后享用税法优惠。试想,假如恒久远珠宝有限公司了解84号告诉,只需改动其进货途径,从工业企业而不是商业企业购入外购珠宝玉石,其外购珠宝玉石已交税款就能够抵扣了。
现行税法中还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能够抵扣”这一条款作了其他详细规则。首要包含:
1.为出产出口卷烟而外购的已税烟丝的已交税款不予扣除。
2.交税人购进的烟丝等8种已税消费品如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在抵扣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出售额,换算一概选用6%的征收率。详细核算公式为:
不含增值税的外购已税消费品的出售额=外购已税消费品的含税出售额÷(1 6%)
3.交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出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概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交税款。
无偿奉送应税消费品也要交税
事例:
嘉美化装品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运营各种化装品、护肤护发品的合资企业,1999年5月,该公司共出产各类化装品和护肤护发品价值30万元,但因为产品商场定位欠佳,估计该月仅能出售化装品及护肤护发品共15万元。为了避免产品积压,该公司决议将部分剩下的化装品奉送给协作企业,并加大广告宣传的力度。发作如下事务:
1.用化装品和护肤护发品做成礼品盒奉送给协作企业,价值3万元。
2.企业资助当地电视台举行的大型歌舞晚会用化装品价值5万元。
3.广告样品用化装品和护肤护发品,未别离核算,总计价值0.4万元。
4.将化装品分配给本公司员工合计价值2万元。
5.出售化装品10万元,护肤护发品6万元。
月未进行交税申报时,公司财务人员核算应纳消费税如下:
10×30% 6×17%=4.02万元
可是经税务机关审阅,实践应交税额为:3×30% 5×30% 0.4×30% 2×30% 10×30% 6×17%=7.14万元。
公司对此不服,以为公司将产品奉送、资助,或作为广告样品时,并未出售取得收入,不应交纳消费税,并提出行政复议,但上级税务机关审阅后维持原判。
剖析:
本例的关键在于将本公司的产品奉送、资助给别人,或许将产品作为广告样品时,是否归于出售行为,是否应征消费税,对此,我国消费税税法中有清晰规则。
我国消费税暂行法令规则,交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的不交税;交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应于移送运用时交税。
1.所谓“交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的”,是指作为出产终究应税消费品的直接资料,并构成终究产品实体的应税消费品,如卷烟厂用自己出产的烟丝连续出产卷烟,则用于连续出产卷烟烟丝不交纳消费税。
2.“用于其他方面”是指交税人用于出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和非出产组织供给的劳务,以及用于奉送、资助、集资、广告、样品、员工、福利、奖赏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企业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尽管没有用于出售或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但只需是用于上述税法所规则的规划,都要视同出售,依法交纳消费税。
根据上述税法规则,嘉美化装品有限公司为了避免存货积压,将产品奉送给协作企业,作为福利分给员工以及作为广告样品或资助文艺演出,尽管是无偿的,没有取得任何方法的收入,但均归于税法视同出售的规则规划,因此有必要依法交纳消费税。
因此,嘉美公司尽管有用地避免了产品积压,但无形中也极大地添加了公司的税收担负。
交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交税的,依照交税人出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出价格格核算交税;没有同类消费品出价格格的,依照组成计税价格核算交税。组成计税价格核算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本钱 赢利)÷(1-消费税税率)
此例中,公司自产自用的化装品和护肤护发品有同类消费品的出价格格作为依照,只需用同类消费品的出价格格与相应的税率相乘,即可得出应纳消费税。可是,值得留意的是,本例中企业将化装品、护肤护发品做成礼品盒以及广告样品所用的化装品、护肤护发品时没有别离核算,归于兼营行为且无法别离确认出售额,应从高适用税率,即化装品的30%税率,而不是护肤护发品17%的税率,因此,进一步添加了企业的税负。
点评:
此事例给咱们如下启示:
1.企业的决议计划层有必要熟知税法,在进行一项决议计划时,不能仅考虑该决议计划既有的方针,而应全面考虑该决议计划对企业其他各个方面如本钱、税负等的影响,企业的运转是一个有机全体,而税收问题渗透到这个有机全体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如收购出产、分配、出售等等,因此,企业的任何一项决议计划都有或许影响企业的税负水平,当一项决议计划将或许导致企业税负添加时,应归纳权衡收益与本钱,看孰大孰小,才干做出正确的决议,决不能只看收益,不看本钱。
2.从节税视点看,企业应尽或许避免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行政组织或管理部门,或用于奉送、资助、集资、广告、员工福利等方面,以削减企业的运转本钱,因为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这方面,不只无法取得应有的出售收入,并且还要依税法交纳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添加了企业税负。
3.当企业存在兼营行为时,应别离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和出售数量,并避免将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做成成套产品出售,以避免从高适用税率,添加应交税额。
计税根据有考究
事例:
北京市某化工厂为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其运营项目包含化装品,护肤护发品,痱子粉、爽身粉和民用洗涤灵等日常用品。上一年2月,该化工厂向一小规划交税人出售化装品20万元,痱子粉、爽身粉5万元,民用洗涤灵10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本月该厂各项进项税额为3万元,月末该厂财务人员申报应纳消费税为8.55万元,其核算办法如下:
20×30% 5×17% 10×17%=8.55万元
应纳增值税为:(20 5 10)÷(1 17%)×17%-3=2.1万元。
该项出售事务共应交税10.65万元。本月该厂出产上述各产品本钱为25万元,由此企业本月运营亏本0.65万元。
剖析:
该厂亏本的根本原因在于财务人员不明白税法,多申报交纳消费税,添加企业的税收本钱,事实上,企业能够在以下三个层次上削减应交纳的消费税。
1.财务人员对消费税各税目的详细交税规划不清楚,误以为痱子粉、爽身粉以及洗涤灵也是护肤护发品,应交纳消费税。我国税法对护肤护发品的详细交税作了详细阐明,并清晰侧重痱子粉、爽身份不归于护肤护发品的征收规划,不征收消费税,因此,上述三种产品只需交纳增值税。
2.我国消费税法令施行细则规则: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不包含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假如交税人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许因不得开其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作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兼并收取的,在核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出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含增值税的出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在此事例中,该化工厂向小规划交税人出售,开具普通发票,因此出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应按上述公式转化为不含增值税的出售额,再核算应纳的消费税。
3.我国消费税法令施行细则进一步规则,在交税人将含增值税的出售额转化为不含增值税的出售额的过程中,假如交税人向购货方开具的是独自注明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按该产品动用的增值税税率17%运用换算公式;假如交税人不能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按6%或4%运用换算公式。
此例中,该化工厂向小规划交税人出售开具普通发票,则只能按6%的征收率换算,其应纳消费税额为:
20÷(1 6%)×30%=5.64万元
应交纳的增值税为:(20 5 10)÷(1 17%)×17%-3=2.1万元
因为正确核算了应纳消费税额,该项出售事务的实践应交税额仅为7.74万元,该厂不只没有因此亏本0.65万元,反而盈余2.26万元。
在此例中,化工厂仍存在进一步削减消费税额的或许性。假如化工厂慎重地挑选出售方针,向一般交税人企业而不是小规划交税人出售产品,开具增值税发票,则能够按17%的税率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出售额,这时,该厂应纳消费税能够进一步削减,仅为:
20÷(1 17%)×30%=17.1×30%=5.13万元。
节省税收本钱2.61万元,然后盈余到达4.87万元。
点评:
该事例给咱们如下几点启示:
1.该事例再一次侧重了辨明税目税率的重要性,这点关于选用正列法,设置税目税率的税种尤为重要,如消费税、营业税等。谨防呈现将非应税项目计交税款以及错用税率,适用较高税率等问题。消费税税目税率中值得留意以下几种消费品不征收消费税。
(1)舞台、戏曲、影视艺人化装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发胶和染发剂等不归于化装品征收规划,不征消费税。
(2)体育上用的发令纸以及鞭炮引线不归于鞭炮、烟火的征收规划。
(3)工业汽油即溶剂汽油不归于汽油,不征消费税。
(4)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征消费税。
(5)特种用车,如急救车、抢修车不征收消费税。
2.各个税种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络的,这不只表现在一项出售行为或许触及多个税种,或许同种出售行为因为行为主体不同而适用不同税种,如从事货品出产、批发、零售为主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运营者的混合出售行为征增值税;而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出售行为征营业税。也表现在一个税种的核算牵涉其他税种,如核算消费税时要将含增值税的出售额转化为不含增值税的出售额。又如城市保护建造税的计税根据是交税人实践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因此,交税人即要留意各税种之间的差异,也要重视他们之间的联络。
3.税收是构成企业运营本钱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影响企业赢利的重要因素,下降税收本钱有利于企业添加盈余,添加商场竞赛力。在出售环节,不恰当地挑选出售方针极有或许添加企业应交税额。作为一般交税人,企业应尽或许地将产品出售给其他一般交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将出售收入与增值税税款区别隔,以避免添加应纳的消费税,这需求企业的出售人员有必要具有必定的税收常识。
消费税的贱价谋划
事例:
当政府规则产品商场上的最高限价或最低限价时,交税者并不盲目寻求最高价格或最贱价格,而是寻求对自己来说最大赢利总额的价格,这种价格或许使企业直接花的赢利最大,也或许使企业取得的直接赢利最小,例如政府对烤烟出产实施金额累进税率的状况下,企业出产是寻求最大定价仍是寻求最大赢利,在确认产品价格上存在着差异,比方当政府规则,烤烟业出产适用税率见下表时,某烤烟厂年产值为10万条。
烤烟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赢利收入(万元) 税率(%)
100-200 25
200-500 50
500-1800 75
1800以上 90
企业会选用哪个价格呢?(每条烟的最高限价27元,最低限价为20元)
剖析:
当企业寻求最高限价时,企业的赢利收入为27元×100000=270万元。
当企业寻求最低限价时,企业的赢利收入为20元×100000=200万元。
依照税率表核算270万元交税额是:270万元×50%=135万元;200万元应交税额是:200万元×25%=50万元。
在最低限价状况下,10万条卷烟的税后实得收入为:200万元-50万元。看来,实施贱价反而比实施高价更有利于交税人。
点评:
对事例中的状况,或许有人以为,在全额累进税率状况下是这样,但在超量累进税率状况下,成果就会不一样,这种知道尽管有必定的道理,可是在实施超量累进税率状况下,企业添加产值的一起,也必定随同其他投入物的添加,并且跟着产值的添加,单位产品所取得赢利需求的投入也呈添加趋势。因此投入产出有一个最佳结合点,在这个结合点上,投入最小,产出最多。从这个意义上讲,税收的累进添加是影响其投入产出的重要因素,就企业本身利益而言,在有必定规划或数量的状况下,再添加投入,其成果是收入中就会有越来越多的部分表现为税收,而企业添加投入中取得赢利收入就会越来越少。事例给咱们启示有以下几点:
一、高价格不必定带来税后高赢利。这是因为有或许在累进税率状况下,应交税额大大添加。
二、寻觅最佳价格,给企业带来最大的税后赢利,这是契合企业运营开展的方针的。即企业运营开展的方针不是单纯寻求高价格。
三、汲取避税精华,通晓税法常识,这样才或许作出合理的、有用的、正确的决议计划。
四、了解事例,把握避税运转规则。
避税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只需了解了避税的真话,了解了很多的实践事例,那么避税是大有空间的。 辨明谁是交税人
事例:
同创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出产各类卷烟的烟草公司。该公司的运营规划非常广泛,既出产甲、乙类卷烟,又出产雪茄烟。因为出产项目很多,公司无法自行出产各类卷烟所需的一切烟丝,因此与当地一家烟厂签立长时间合同,由同创公司供给首要原资料,该烟厂代为加工烟丝。一起,同创公司也承受其他公司的托付加工项目加工烟丝,1999年1月,该公司发作如下托付加工事务:
1.托付烟厂加工一批雪茄烟烟丝,同创公司供给原资料11万元,烟厂收取加工费3万元。
2.承受一家外贸公司的托付加工烟丝项目,其他公司供给原资料8.5万元,同创公司收取加工费2万元,依同创公司出售同类烟丝的不含增值税价格核算该批烟丝的价值为12万元。
月末,公司就上述两项托付加工事务核算应纳消费税为:
(11 3)÷(1-30%)×30% (8.5 2)÷(1-30%)×30%=10.5万元。
剖析:
同创公司混杂了自己既是托付方,又是受托方的双重身份,承当了本应由外贸分司交纳的消费税。
我国消费税暂行法令对托付加工事务的税务处理做了清晰规则:
1.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托付方供给质料和首要资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资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假如托付方不能供给原资料,而是由受托方供给原资料,或许受托方先将质料卖给托付方,然后再承受加工,以及由受托方以托付方名义购买原资料出产的,都不得作为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出售克己应税消费品交纳消费税。
2.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托付方交货时代收代交税款,受托方只就其加工劳务交纳增值税,因此,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交税人为托付方,而不是受托方,但值得留意的是,交税人托付个体运营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概于托付方回收后在托付方所在地交纳消费税。
3.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依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出价格格核算交税,没有同类消费品出价格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核算交税。组成计税价格核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资料本钱 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4.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托付方回收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托付方回收后直接用于出产应税消费品,烟丝、酒和酒精等8种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能够按出产领用数量抵扣。
同创公司上述两项事务均是由托付方供给原资料,受托方加工并收取加工费,因此契合税法规则条件,归于托付加工事务,但在这两项事务中,同创公司的身份并不相同,在第一项事务中,同创公司供给原资料,是托付方,应交纳消费税,并由受托方当地一家烟厂代扣代缴;在第二项事务中,同创公司仅仅受托方,该项事务应纳消费税的交税人应为外贸企业,而不是同创公司。同创公司仅仅代收代缴责任人,实行代收代缴责任,而不应交纳消费税,但同创公司有必要就其加工事务交纳增值税。因此,同创公司应交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为:
消费税:(11 3)÷(1-30%)×30%=6万元。
增值税:2×17%=0.34万元。
代收代缴消费税:因为同创公司有同类烟丝的出价格格,因此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为:
12×30%=3.6万元。
同创公司实践承当的税款为6 3.6=9.6万元。
需弥补阐明的是,同创公司托付加工回收的烟丝如直接用于出售,则不必再交纳消费税,如持续用于出产卷烟,则已纳消费税能够抵扣。
点评:
我国税款征收办法多种多样,既有交税人自行申报交税,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征收办法,所谓代扣代缴是指持有交税人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从持有的交税人收入中扣缴其应交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例如,我国居民薪酬应纳个人所得税选用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办法征收。而代收代缴是指与交税人有经济往来联系的单位和个人凭借经济往来联系向交税人收取其应交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托付加工业各应纳的消费税就选用这种办法征收。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征收办法下,代扣代缴责任人和代收代缴责任人有必要留意辨明自己的身份,将代扣(代收)代缴应解缴的税款与自己作为交税人应申报交纳的税款区别隔来,避免呈现同创公司这样替代其他公司承当税负的状况。
此外,从这个事例中咱们也能够看到,税务谋划不只仅局限于运用税收优惠条款使交税人少交税,而是广泛触及交税人、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交税地址等各细微方面,忽视这些细微方面,往往或许导致不应自己缴的税自己缴了;不属当期应纳的税款却在当期预缴了;或许在两个当地重复交税,然后损坏了交税人的利益。
托付加工回收的应税消费品已交税款能够扣除
事例:
雄图烟草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营乙类卷烟的国有烟厂,长时间以来,该公司自己出产乙类卷烟所需烟丝,并将烟丝进一步加工制成雄图牌乙类卷烟。跟着人民生活水平的进步,顾客对卷烟质量的要求也不断进步,对甲类卷烟的需求显着增多。为了拓宽事务,扩展自己的运营规划,公司决议出产甲类卷烟。因为本身的技能有限,公司无法出产甲类卷烟所需烟丝,因此只能托付其他烟厂加工。1999年6月,该公司发作如下事务:
1.出产乙类卷烟烟丝15万元,其间5万元外销给其他烟厂,其他10万元直接用于本厂加工乙类卷烟。
2.出售乙类卷烟12万元,烟已宣布并办好托收手续,但货款没有收到。
3.托付加工甲级卷烟烟丝价值6万元,由加工单位代扣代缴消费税1.8万元。该烟厂期初无库存的托付加工烟丝,期末库存的托付加工烟丝2万元。
4.出售甲类卷烟10万元,烟已宣布,货款已收讫。
月末,企业核算应交纳的消费税为14.3万元,其核算办法如下:
15×30% 12×40% 10×50%=14.3万元。
公司领导人觉得税款过多,请有关税务专家进行审阅,税务专家马上指出公司有两处多核算了应纳消费税。
剖析:
正如税务专家指出的,公司财务人员因为没有很全面地了解和深化的了解消费税法,因此在核算消费税时,多核算了应交税额。
1.依税法规则,交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的,不交税。而用于其他方面,如出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奉送、集资等,则应视同出售交纳消费税,该公司对这条税法没有深化了解,将直接用于出产乙类卷烟的10万元烟丝也核算交税,导致多核算应交税款3万元。其实,10万元烟丝直接加工乙类卷烟,是出产终究应税消费品的直接资料,归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因此不交税。
公司只需就直接出售的5万元烟丝交纳消费税。
2.我国消费税暂行法令规则: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因为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因此对下列加工回收后用于连续出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按当期出产领用数量核算,准予扣除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以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烟丝出产的卷烟。
(2)以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酒和酒精出产的酒。
(3)以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化装品出产的化装品。
(4)以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护肤护发品出产的护肤护发品。
(5)以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珠宝玉石出产的宝贵首饰及珠宝玉石。
(6)以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鞭炮烟火出产的鞭炮烟火。
(7)以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出产的汽车轮胎。
(8)以托付加工回收的己税摩托车出产的摩托车(如用托付加工的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托付加工回收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核算公式是:
当期准予扣除 期初库存的委 当期回收的委 期末库存的委
的托付加工应税 = 托加工应税 托加工应税消 - 托加工应税消
消费品已交税款 消费品已交税款 费品已交税款 费品已交税款
根据该项条款,该公司托付加工回收的烟丝加工成甲级卷烟出售能够按当期动用数,即出产领用数扣除加工环节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因为期末仍有库存的2万元加工回收的烟丝,因此当期该公司只动用了部分托付加工回收的烟丝,受托加工方所代扣代缴的1.8万元消费税不能悉数扣除。详细扣除数额应为:
6×30%-2×30.=1.2万元
雄图公司因为不了解税法中关于“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消费品如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可按出产领用数量扣除”的条款。因此少抵扣税款1.2万元。
归纳考虑以上两点,该公司多核算应纳消费税4.2万元,其实践应交税额为:
5×30% 12×40% 10×50%- (6-2)×30%=10.1万元
点评:
企业不只需了解税法,并且要了解税法有关条款的精要,要长于从很多税法条款中发现有利于削减本单位税额的有关规则。企业在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时,应侧重留意是否用于连续出产已税消费品,是否不必缴消费税。在用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消费品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时,应留意已纳的消费税是否能够抵扣。值得留意的是,交税人用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珠宝玉石出产的设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概不得扣除托付加工回收的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除了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消费品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己纳消费税可按当期出产领用数量扣除,税法中还规则上述8种外购的已税消费品,在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时,也答应按当期出产领用数量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但核算公式与托付加工的状况略有不同,其核算办法如下:
当期准予和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交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当期准予扣除的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交税款=期初库存的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交税款 当期回收的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交税款-期末库存的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交税款
此外,从本例中咱们还能够看出,在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法不甚了解的状况下。在月末申报交税时,延聘有关税收专家是非常有利的,能够有用地避免企业因为不明白税法而形成的多交税。
>> 税收谋划实务 >> 消费税谋划
连续出产的消费税的避税谋划事例
交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的,不交税。例如,卷烟厂出产烟丝,烟丝已是应税消费品,卷烟厂再用出产的烟丝连续出产卷烟,这样,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税的产品时,能够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税款。
例。某烟厂10月份购进烟丝100箱,每箱200元。当月出产甲类卷烟200箱,耗费50箱已购烟丝,甲类卷烟的商场价格为每箱500元,则在核算10月份甲类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时(以上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甲类卷烟消费税率暂减按40%)。应纳消费税如下:
500×200×40%一50×200×30%=37000(元)
1.在计税时按当期出产领用数量,核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2.限于下列已税消费品:外购已税烟丝出产的卷烟;外购已税酒和酒精出产的酒;外购已税化装品出产的化装品;外购己税护肤护发品出产的护肤护发品;外购已税珠宝玉石出产的宝贵首饰及珠宝玉石;外购已税鞭炮烟火出产的鞭炮烟火;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出产的汽车轮胎外购已税摩托车出产的摩托车(如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出售额核算的消费税避税谋划事例
当适用增值税的课税方针一起计征消费税时,应征消费税的出售额中不包含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核算公式如下:
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含增值税的出售额/(1 增值税率或征收率)
例。某日化厂出售给某批发商价值5000元的化装品(消费税税率30%,增值税税率17%),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项税额726.5元[5000十(1十17%)×17%],则:
应税消费品出售额=5000十(1十17%)=4273.5(元)
应纳消费税=4273.5×30%=1282.05(元)
事例:
恒生轮胎厂运营各种类型的汽车轮胎,跟着轮胎出产厂家的日益增多,轮胎商场的竞赛日趋剧烈。该厂在进步本身产品品质,开辟新的消费商场的一起,力求尽或许下降本钱,以添加产品的竞赛力。1999年4月,企业出售1000个汽车轮胎,每个价值2000元,其间包含包装物价值200元,该月出售额为2000×1000=2000000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该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200万×10%=20万元。该厂领导专通过剖析,以为税收本钱过高,因此要求财务人员采纳办法,削减企业的应交税额。
剖析:
根据恒生轮胎厂的状况,财务人员能够在包装物上“做文章”,寻求节税的途径。
其关键是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出售,而是采纳收取押金的办法。这样做,能够给企业带来三个优点:
一是能够促进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运用,然后必定程度上节省了出产包装物的人力、物力,下降了产品本钱。
二是在产品的价格中能够扣除本来包装物的价值,然后下降了产品的价格,有利于增强产品的竞赛力。
三是能够节税。
关于包装物,企业能够采纳三种处理办法:一是连同应税消费品出售;二是收取租金;三是收取押金。这三种处理办法的交税状况有所不同。
1.税法规则: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出售的,不管是否独自作价,均应并入出售额中核算消费税。
2.包装物租金归于价外费用。所谓“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助、基金、集资费、返还赢利、奖赏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藏费、优质费运送装卸费、代收金钱、代垫金钱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但不包含一起契合下面条件的代垫运费:
一是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二是交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现行税法规则:凡随同出售应税消费品有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不管其管帐制度怎么核算,均应并入出售额核算应交税额。值得留意的是,对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在交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出售额。
因此,交税人选用收取包装物租金的办法,应将包装物租金换算成不合增值税收入后,并入出售额计缴消费税及增值税。
3.包装物押金不并入出售额计税。根据税法规则,交税人为出售货品而出租出借收取的押金,独自计账核算的,不并入出售额交税。但对因逾期未回收包装物不再交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品的适用税率核算应交税额。“逾期”一般以一年为限。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出售额交税时,需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再并入出售额交税。
根据上述规则能够看出,因为押金不并入出售额核算消费税额,因此选用收取押金的办法有利于节税。
在此例中,假如恒生轮胎厂选用独自收取包装物押金的办法,则既能够下降轮胎价格,每个价格1800元,又可节税2万元。此刻,该厂应纳消费税为:1000×1800×10%=10万元
点评:
削减税收就能下降企业的运营本钱。在商场竞赛越来越剧烈的今日,企业税收本钱的凹凸或许直接联系到企业的开展。这愈加侧重了税收谋划的重要性。
运用包装物节税始终是税收谋划的一个重要战略,其间心就在于包装物不能作价随同产品出售,而是选用收取“押金”的办法,该办法不只适用于消费税,也适用于增值税。
可是,值得弥补的一点是,从1995年6月1日起,对出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管是否返还以及管帐上怎么核算,均应并入当期出售额交税。这在必定程度上约束了运营酒类产品的企业运用包装物节税的或许性。
抵扣条款施行的条件
事例:
恒久远珠宝有限公司以珠宝玉石为首要运营项目。其运营特色在于该公司自己并不出产应税消费品,而仅仅购进珠宝玉石后,通过简略的组合或加工,再将珠宝玉石出售出去,1999年7月,该公司发作如下事务:
1.从商业企业购进价值50万元的珠宝玉石,该公司月初库存的外购珠宝玉石价值10万元,月末库存的外购珠宝玉石价值30万元。
2.出售珠宝玉石45万元,货款已收讫。
月末,该公司财务人员核算出应纳消费税1.5万元,其核算办法如下:
45×10%-(50 10-30)×10%=1.5万元
但有关税务机关详细审阅后,清晰指出该公司外购的珠宝玉石已纳消费税款不能抵扣。对此,公司财务人员坚持以为自己的核算没有过错,并找来税法书,侧重税法中有如下规则:外购的已税烟丝,已税酒及酒精、已税化装品、已税护肤护发品、已税珠宝玉石、已税鞭炮烟火、已税汽车轮胎、己税摩托车8种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准予根据出产的数量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但税务机关以为该企业的状况并不适用税法中这一税款抵扣条款。
剖析:
初看起来,好像确实是公司财务人员正确而税务机关错了。我国现行消费税法清晰规则:外购已税烟丝、已税酒和酒精、已税珠宝玉石等8种应税消费品连续出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准予根据出产领用数量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但事实上,该公司适用了过错的税收条款。公司财务人员只留意到答应抵扣税款的规则,却疏忽了税法中对该项条款的适用条件所做的一些详细规则。并不是在一切状况下,8种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时,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均能够抵扣。也就是说,抵扣是有条件的。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84号告诉规则:对自己不出产应税消费品,而仅仅购进后再出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出售的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酒精、化装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烟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终究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商场,而需进一步出产加工的,如需进一步加浆降度的白酒和食用酒精,需进行调香、调味和勾兑的白酒,需进行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化装品、酒、鞭炮烟火等,应当征收消费税,一起答应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交税款。
以上答应扣除已交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交税款。则不得抵扣。
本例中恒久远珠宝有限公司正归于这种状况,公司自己不出产珠宝玉石,仅仅购进后,通过进一步加工、包装、组合后出售,其外购珠宝已交税款本应能够抵扣,但因为企业不了解84号告诉的有关规则,从商业企业而不是工业企业购进珠宝玉石,导致已纳的消费税无法抵扣。企业本月实践应纳消费税为:
45×10%=4.5万元。
点评:
本事例再一次强有力地阐明晰通晓税法的重要性,值得留意的是,企业财务人员学习税法,不只需学习各税种施行法令的有关规则,并且要留意学习相应施行细则以及告诉、规则、阐明等等。这些细则、告诉、规则、阐明等往往是在施行法令的基础上,根据出产出售过程中呈现的实践状况,对一些特殊状况进行规则或许是对施行法令的一些条款的适用方针、运用条件,例外状况等等加以详细阐明。因此,各税种的细则、告诉、规则、阐明等尽管繁复琐碎,但却是极为重要的。一些企业本能够运用税法中的一些优惠条款削减税额,但终究无法适用优惠条款。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就在于企业不了解税法中规则的特殊状况和适用条件,在运营中不会躲避这些约束条件,导致企业受丢失。而一些企业能够成功地进行税务谋划,也在于他们充分运用一些特殊状况,绕开了不利条件,留意使企业的运营活动尽量满意优惠条件,然后享用税法优惠。试想,假如恒久远珠宝有限公司了解84号告诉,只需改动其进货途径,从工业企业而不是商业企业购入外购珠宝玉石,其外购珠宝玉石已交税款就能够抵扣了。
现行税法中还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能够抵扣”这一条款作了其他详细规则。首要包含:
1.为出产出口卷烟而外购的已税烟丝的已交税款不予扣除。
2.交税人购进的烟丝等8种已税消费品如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在抵扣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出售额,换算一概选用6%的征收率。详细核算公式为:
不含增值税的外购已税消费品的出售额=外购已税消费品的含税出售额÷(1 6%)
3.交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出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概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交税款。
无偿奉送应税消费品也要交税
事例:
嘉美化装品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运营各种化装品、护肤护发品的合资企业,1999年5月,该公司共出产各类化装品和护肤护发品价值30万元,但因为产品商场定位欠佳,估计该月仅能出售化装品及护肤护发品共15万元。为了避免产品积压,该公司决议将部分剩下的化装品奉送给协作企业,并加大广告宣传的力度。发作如下事务:
1.用化装品和护肤护发品做成礼品盒奉送给协作企业,价值3万元。
2.企业资助当地电视台举行的大型歌舞晚会用化装品价值5万元。
3.广告样品用化装品和护肤护发品,未别离核算,总计价值0.4万元。
4.将化装品分配给本公司员工合计价值2万元。
5.出售化装品10万元,护肤护发品6万元。
月未进行交税申报时,公司财务人员核算应纳消费税如下:
10×30% 6×17%=4.02万元
可是经税务机关审阅,实践应交税额为:3×30% 5×30% 0.4×30% 2×30% 10×30% 6×17%=7.14万元。
公司对此不服,以为公司将产品奉送、资助,或作为广告样品时,并未出售取得收入,不应交纳消费税,并提出行政复议,但上级税务机关审阅后维持原判。
剖析:
本例的关键在于将本公司的产品奉送、资助给别人,或许将产品作为广告样品时,是否归于出售行为,是否应征消费税,对此,我国消费税税法中有清晰规则。
我国消费税暂行法令规则,交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的不交税;交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应于移送运用时交税。
1.所谓“交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的”,是指作为出产终究应税消费品的直接资料,并构成终究产品实体的应税消费品,如卷烟厂用自己出产的烟丝连续出产卷烟,则用于连续出产卷烟烟丝不交纳消费税。
2.“用于其他方面”是指交税人用于出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和非出产组织供给的劳务,以及用于奉送、资助、集资、广告、样品、员工、福利、奖赏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企业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尽管没有用于出售或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但只需是用于上述税法所规则的规划,都要视同出售,依法交纳消费税。
根据上述税法规则,嘉美化装品有限公司为了避免存货积压,将产品奉送给协作企业,作为福利分给员工以及作为广告样品或资助文艺演出,尽管是无偿的,没有取得任何方法的收入,但均归于税法视同出售的规则规划,因此有必要依法交纳消费税。
因此,嘉美公司尽管有用地避免了产品积压,但无形中也极大地添加了公司的税收担负。
交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交税的,依照交税人出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出价格格核算交税;没有同类消费品出价格格的,依照组成计税价格核算交税。组成计税价格核算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本钱 赢利)÷(1-消费税税率)
此例中,公司自产自用的化装品和护肤护发品有同类消费品的出价格格作为依照,只需用同类消费品的出价格格与相应的税率相乘,即可得出应纳消费税。可是,值得留意的是,本例中企业将化装品、护肤护发品做成礼品盒以及广告样品所用的化装品、护肤护发品时没有别离核算,归于兼营行为且无法别离确认出售额,应从高适用税率,即化装品的30%税率,而不是护肤护发品17%的税率,因此,进一步添加了企业的税负。
点评:
此事例给咱们如下启示:
1.企业的决议计划层有必要熟知税法,在进行一项决议计划时,不能仅考虑该决议计划既有的方针,而应全面考虑该决议计划对企业其他各个方面如本钱、税负等的影响,企业的运转是一个有机全体,而税收问题渗透到这个有机全体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如收购出产、分配、出售等等,因此,企业的任何一项决议计划都有或许影响企业的税负水平,当一项决议计划将或许导致企业税负添加时,应归纳权衡收益与本钱,看孰大孰小,才干做出正确的决议,决不能只看收益,不看本钱。
2.从节税视点看,企业应尽或许避免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行政组织或管理部门,或用于奉送、资助、集资、广告、员工福利等方面,以削减企业的运转本钱,因为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这方面,不只无法取得应有的出售收入,并且还要依税法交纳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添加了企业税负。
3.当企业存在兼营行为时,应别离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和出售数量,并避免将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做成成套产品出售,以避免从高适用税率,添加应交税额。
计税根据有考究
事例:
北京市某化工厂为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其运营项目包含化装品,护肤护发品,痱子粉、爽身粉和民用洗涤灵等日常用品。上一年2月,该化工厂向一小规划交税人出售化装品20万元,痱子粉、爽身粉5万元,民用洗涤灵10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本月该厂各项进项税额为3万元,月末该厂财务人员申报应纳消费税为8.55万元,其核算办法如下:
20×30% 5×17% 10×17%=8.55万元
应纳增值税为:(20 5 10)÷(1 17%)×17%-3=2.1万元。
该项出售事务共应交税10.65万元。本月该厂出产上述各产品本钱为25万元,由此企业本月运营亏本0.65万元。
剖析:
该厂亏本的根本原因在于财务人员不明白税法,多申报交纳消费税,添加企业的税收本钱,事实上,企业能够在以下三个层次上削减应交纳的消费税。
1.财务人员对消费税各税目的详细交税规划不清楚,误以为痱子粉、爽身粉以及洗涤灵也是护肤护发品,应交纳消费税。我国税法对护肤护发品的详细交税作了详细阐明,并清晰侧重痱子粉、爽身份不归于护肤护发品的征收规划,不征收消费税,因此,上述三种产品只需交纳增值税。
2.我国消费税法令施行细则规则: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不包含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假如交税人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许因不得开其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作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兼并收取的,在核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出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含增值税的出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在此事例中,该化工厂向小规划交税人出售,开具普通发票,因此出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应按上述公式转化为不含增值税的出售额,再核算应纳的消费税。
3.我国消费税法令施行细则进一步规则,在交税人将含增值税的出售额转化为不含增值税的出售额的过程中,假如交税人向购货方开具的是独自注明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按该产品动用的增值税税率17%运用换算公式;假如交税人不能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按6%或4%运用换算公式。
此例中,该化工厂向小规划交税人出售开具普通发票,则只能按6%的征收率换算,其应纳消费税额为:
20÷(1 6%)×30%=5.64万元
应交纳的增值税为:(20 5 10)÷(1 17%)×17%-3=2.1万元
因为正确核算了应纳消费税额,该项出售事务的实践应交税额仅为7.74万元,该厂不只没有因此亏本0.65万元,反而盈余2.26万元。
在此例中,化工厂仍存在进一步削减消费税额的或许性。假如化工厂慎重地挑选出售方针,向一般交税人企业而不是小规划交税人出售产品,开具增值税发票,则能够按17%的税率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出售额,这时,该厂应纳消费税能够进一步削减,仅为:
20÷(1 17%)×30%=17.1×30%=5.13万元。
节省税收本钱2.61万元,然后盈余到达4.87万元。
点评:
该事例给咱们如下几点启示:
1.该事例再一次侧重了辨明税目税率的重要性,这点关于选用正列法,设置税目税率的税种尤为重要,如消费税、营业税等。谨防呈现将非应税项目计交税款以及错用税率,适用较高税率等问题。消费税税目税率中值得留意以下几种消费品不征收消费税。
(1)舞台、戏曲、影视艺人化装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发胶和染发剂等不归于化装品征收规划,不征消费税。
(2)体育上用的发令纸以及鞭炮引线不归于鞭炮、烟火的征收规划。
(3)工业汽油即溶剂汽油不归于汽油,不征消费税。
(4)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征消费税。
(5)特种用车,如急救车、抢修车不征收消费税。
2.各个税种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络的,这不只表现在一项出售行为或许触及多个税种,或许同种出售行为因为行为主体不同而适用不同税种,如从事货品出产、批发、零售为主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运营者的混合出售行为征增值税;而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出售行为征营业税。也表现在一个税种的核算牵涉其他税种,如核算消费税时要将含增值税的出售额转化为不含增值税的出售额。又如城市保护建造税的计税根据是交税人实践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因此,交税人即要留意各税种之间的差异,也要重视他们之间的联络。
3.税收是构成企业运营本钱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影响企业赢利的重要因素,下降税收本钱有利于企业添加盈余,添加商场竞赛力。在出售环节,不恰当地挑选出售方针极有或许添加企业应交税额。作为一般交税人,企业应尽或许地将产品出售给其他一般交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将出售收入与增值税税款区别隔,以避免添加应纳的消费税,这需求企业的出售人员有必要具有必定的税收常识。
消费税的贱价谋划
事例:
当政府规则产品商场上的最高限价或最低限价时,交税者并不盲目寻求最高价格或最贱价格,而是寻求对自己来说最大赢利总额的价格,这种价格或许使企业直接花的赢利最大,也或许使企业取得的直接赢利最小,例如政府对烤烟出产实施金额累进税率的状况下,企业出产是寻求最大定价仍是寻求最大赢利,在确认产品价格上存在着差异,比方当政府规则,烤烟业出产适用税率见下表时,某烤烟厂年产值为10万条。
烤烟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赢利收入(万元) 税率(%)
100-200 25
200-500 50
500-1800 75
1800以上 90
企业会选用哪个价格呢?(每条烟的最高限价27元,最低限价为20元)
剖析:
当企业寻求最高限价时,企业的赢利收入为27元×100000=270万元。
当企业寻求最低限价时,企业的赢利收入为20元×100000=200万元。
依照税率表核算270万元交税额是:270万元×50%=135万元;200万元应交税额是:200万元×25%=50万元。
在最低限价状况下,10万条卷烟的税后实得收入为:200万元-50万元。看来,实施贱价反而比实施高价更有利于交税人。
点评:
对事例中的状况,或许有人以为,在全额累进税率状况下是这样,但在超量累进税率状况下,成果就会不一样,这种知道尽管有必定的道理,可是在实施超量累进税率状况下,企业添加产值的一起,也必定随同其他投入物的添加,并且跟着产值的添加,单位产品所取得赢利需求的投入也呈添加趋势。因此投入产出有一个最佳结合点,在这个结合点上,投入最小,产出最多。从这个意义上讲,税收的累进添加是影响其投入产出的重要因素,就企业本身利益而言,在有必定规划或数量的状况下,再添加投入,其成果是收入中就会有越来越多的部分表现为税收,而企业添加投入中取得赢利收入就会越来越少。事例给咱们启示有以下几点:
一、高价格不必定带来税后高赢利。这是因为有或许在累进税率状况下,应交税额大大添加。
二、寻觅最佳价格,给企业带来最大的税后赢利,这是契合企业运营开展的方针的。即企业运营开展的方针不是单纯寻求高价格。
三、汲取避税精华,通晓税法常识,这样才或许作出合理的、有用的、正确的决议计划。
四、了解事例,把握避税运转规则。
避税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只需了解了避税的真话,了解了很多的实践事例,那么避税是大有空间的。 辨明谁是交税人
事例:
同创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出产各类卷烟的烟草公司。该公司的运营规划非常广泛,既出产甲、乙类卷烟,又出产雪茄烟。因为出产项目很多,公司无法自行出产各类卷烟所需的一切烟丝,因此与当地一家烟厂签立长时间合同,由同创公司供给首要原资料,该烟厂代为加工烟丝。一起,同创公司也承受其他公司的托付加工项目加工烟丝,1999年1月,该公司发作如下托付加工事务:
1.托付烟厂加工一批雪茄烟烟丝,同创公司供给原资料11万元,烟厂收取加工费3万元。
2.承受一家外贸公司的托付加工烟丝项目,其他公司供给原资料8.5万元,同创公司收取加工费2万元,依同创公司出售同类烟丝的不含增值税价格核算该批烟丝的价值为12万元。
月末,公司就上述两项托付加工事务核算应纳消费税为:
(11 3)÷(1-30%)×30% (8.5 2)÷(1-30%)×30%=10.5万元。
剖析:
同创公司混杂了自己既是托付方,又是受托方的双重身份,承当了本应由外贸分司交纳的消费税。
我国消费税暂行法令对托付加工事务的税务处理做了清晰规则:
1.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托付方供给质料和首要资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资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假如托付方不能供给原资料,而是由受托方供给原资料,或许受托方先将质料卖给托付方,然后再承受加工,以及由受托方以托付方名义购买原资料出产的,都不得作为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出售克己应税消费品交纳消费税。
2.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托付方交货时代收代交税款,受托方只就其加工劳务交纳增值税,因此,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交税人为托付方,而不是受托方,但值得留意的是,交税人托付个体运营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概于托付方回收后在托付方所在地交纳消费税。
3.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依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出价格格核算交税,没有同类消费品出价格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核算交税。组成计税价格核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资料本钱 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4.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托付方回收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托付方回收后直接用于出产应税消费品,烟丝、酒和酒精等8种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能够按出产领用数量抵扣。
同创公司上述两项事务均是由托付方供给原资料,受托方加工并收取加工费,因此契合税法规则条件,归于托付加工事务,但在这两项事务中,同创公司的身份并不相同,在第一项事务中,同创公司供给原资料,是托付方,应交纳消费税,并由受托方当地一家烟厂代扣代缴;在第二项事务中,同创公司仅仅受托方,该项事务应纳消费税的交税人应为外贸企业,而不是同创公司。同创公司仅仅代收代缴责任人,实行代收代缴责任,而不应交纳消费税,但同创公司有必要就其加工事务交纳增值税。因此,同创公司应交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为:
消费税:(11 3)÷(1-30%)×30%=6万元。
增值税:2×17%=0.34万元。
代收代缴消费税:因为同创公司有同类烟丝的出价格格,因此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为:
12×30%=3.6万元。
同创公司实践承当的税款为6 3.6=9.6万元。
需弥补阐明的是,同创公司托付加工回收的烟丝如直接用于出售,则不必再交纳消费税,如持续用于出产卷烟,则已纳消费税能够抵扣。
点评:
我国税款征收办法多种多样,既有交税人自行申报交税,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征收办法,所谓代扣代缴是指持有交税人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从持有的交税人收入中扣缴其应交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例如,我国居民薪酬应纳个人所得税选用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办法征收。而代收代缴是指与交税人有经济往来联系的单位和个人凭借经济往来联系向交税人收取其应交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托付加工业各应纳的消费税就选用这种办法征收。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征收办法下,代扣代缴责任人和代收代缴责任人有必要留意辨明自己的身份,将代扣(代收)代缴应解缴的税款与自己作为交税人应申报交纳的税款区别隔来,避免呈现同创公司这样替代其他公司承当税负的状况。
此外,从这个事例中咱们也能够看到,税务谋划不只仅局限于运用税收优惠条款使交税人少交税,而是广泛触及交税人、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交税地址等各细微方面,忽视这些细微方面,往往或许导致不应自己缴的税自己缴了;不属当期应纳的税款却在当期预缴了;或许在两个当地重复交税,然后损坏了交税人的利益。
托付加工回收的应税消费品已交税款能够扣除
事例:
雄图烟草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营乙类卷烟的国有烟厂,长时间以来,该公司自己出产乙类卷烟所需烟丝,并将烟丝进一步加工制成雄图牌乙类卷烟。跟着人民生活水平的进步,顾客对卷烟质量的要求也不断进步,对甲类卷烟的需求显着增多。为了拓宽事务,扩展自己的运营规划,公司决议出产甲类卷烟。因为本身的技能有限,公司无法出产甲类卷烟所需烟丝,因此只能托付其他烟厂加工。1999年6月,该公司发作如下事务:
1.出产乙类卷烟烟丝15万元,其间5万元外销给其他烟厂,其他10万元直接用于本厂加工乙类卷烟。
2.出售乙类卷烟12万元,烟已宣布并办好托收手续,但货款没有收到。
3.托付加工甲级卷烟烟丝价值6万元,由加工单位代扣代缴消费税1.8万元。该烟厂期初无库存的托付加工烟丝,期末库存的托付加工烟丝2万元。
4.出售甲类卷烟10万元,烟已宣布,货款已收讫。
月末,企业核算应交纳的消费税为14.3万元,其核算办法如下:
15×30% 12×40% 10×50%=14.3万元。
公司领导人觉得税款过多,请有关税务专家进行审阅,税务专家马上指出公司有两处多核算了应纳消费税。
剖析:
正如税务专家指出的,公司财务人员因为没有很全面地了解和深化的了解消费税法,因此在核算消费税时,多核算了应交税额。
1.依税法规则,交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的,不交税。而用于其他方面,如出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奉送、集资等,则应视同出售交纳消费税,该公司对这条税法没有深化了解,将直接用于出产乙类卷烟的10万元烟丝也核算交税,导致多核算应交税款3万元。其实,10万元烟丝直接加工乙类卷烟,是出产终究应税消费品的直接资料,归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因此不交税。
公司只需就直接出售的5万元烟丝交纳消费税。
2.我国消费税暂行法令规则: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因为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因此对下列加工回收后用于连续出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按当期出产领用数量核算,准予扣除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以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烟丝出产的卷烟。
(2)以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酒和酒精出产的酒。
(3)以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化装品出产的化装品。
(4)以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护肤护发品出产的护肤护发品。
(5)以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珠宝玉石出产的宝贵首饰及珠宝玉石。
(6)以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鞭炮烟火出产的鞭炮烟火。
(7)以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出产的汽车轮胎。
(8)以托付加工回收的己税摩托车出产的摩托车(如用托付加工的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托付加工回收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核算公式是:
当期准予扣除 期初库存的委 当期回收的委 期末库存的委
的托付加工应税 = 托加工应税 托加工应税消 - 托加工应税消
消费品已交税款 消费品已交税款 费品已交税款 费品已交税款
根据该项条款,该公司托付加工回收的烟丝加工成甲级卷烟出售能够按当期动用数,即出产领用数扣除加工环节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因为期末仍有库存的2万元加工回收的烟丝,因此当期该公司只动用了部分托付加工回收的烟丝,受托加工方所代扣代缴的1.8万元消费税不能悉数扣除。详细扣除数额应为:
6×30%-2×30.=1.2万元
雄图公司因为不了解税法中关于“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消费品如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可按出产领用数量扣除”的条款。因此少抵扣税款1.2万元。
归纳考虑以上两点,该公司多核算应纳消费税4.2万元,其实践应交税额为:
5×30% 12×40% 10×50%- (6-2)×30%=10.1万元
点评:
企业不只需了解税法,并且要了解税法有关条款的精要,要长于从很多税法条款中发现有利于削减本单位税额的有关规则。企业在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时,应侧重留意是否用于连续出产已税消费品,是否不必缴消费税。在用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消费品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时,应留意已纳的消费税是否能够抵扣。值得留意的是,交税人用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珠宝玉石出产的设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概不得扣除托付加工回收的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除了托付加工回收的已税消费品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己纳消费税可按当期出产领用数量扣除,税法中还规则上述8种外购的已税消费品,在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时,也答应按当期出产领用数量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但核算公式与托付加工的状况略有不同,其核算办法如下:
当期准予和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交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当期准予扣除的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交税款=期初库存的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交税款 当期回收的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交税款-期末库存的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交税款
此外,从本例中咱们还能够看出,在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法不甚了解的状况下。在月末申报交税时,延聘有关税收专家是非常有利的,能够有用地避免企业因为不明白税法而形成的多交税。
>> 税收谋划实务 >> 消费税谋划
连续出产的消费税的避税谋划事例
交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品的,不交税。例如,卷烟厂出产烟丝,烟丝已是应税消费品,卷烟厂再用出产的烟丝连续出产卷烟,这样,用于连续出产应税消费税的产品时,能够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税款。
例。某烟厂10月份购进烟丝100箱,每箱200元。当月出产甲类卷烟200箱,耗费50箱已购烟丝,甲类卷烟的商场价格为每箱500元,则在核算10月份甲类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时(以上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甲类卷烟消费税率暂减按40%)。应纳消费税如下:
500×200×40%一50×200×30%=37000(元)
1.在计税时按当期出产领用数量,核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2.限于下列已税消费品:外购已税烟丝出产的卷烟;外购已税酒和酒精出产的酒;外购已税化装品出产的化装品;外购己税护肤护发品出产的护肤护发品;外购已税珠宝玉石出产的宝贵首饰及珠宝玉石;外购已税鞭炮烟火出产的鞭炮烟火;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出产的汽车轮胎外购已税摩托车出产的摩托车(如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出售额核算的消费税避税谋划事例
当适用增值税的课税方针一起计征消费税时,应征消费税的出售额中不包含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核算公式如下:
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含增值税的出售额/(1 增值税率或征收率)
例。某日化厂出售给某批发商价值5000元的化装品(消费税税率30%,增值税税率17%),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项税额726.5元[5000十(1十17%)×17%],则:
应税消费品出售额=5000十(1十17%)=4273.5(元)
应纳消费税=4273.5×30%=1282.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