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客观要件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0 06:46
供给虚伪证明文件罪客观要件是怎样的
本罪在客观方面体现为供给虚伪证明文件,情节严峻的行为,所谓证明文件,在这里是指资产评价陈述、验资证明、验证证明、审计陈述等中介证明,所谓虚伪的证明文件,是指上述证明文件的内容不符合现实、不真实,或臆造、假造、虚拟了现实,或隐秘了现实真相。虚伪,既可所以全部内容虚伪,又可所以其间的主要内容虚伪。就其体现而言,则因为各种证明文件的内容不同而多种多样,如资产评价师明知公司以什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土地使用权折抵本钱或股本与实践不符,或高于其实践价值,或低于其实践价值,但仍不加指出,依然出具评价证明;或许公司提出的折抵数额原本与实践相符,却又成心压低或举高物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的折抵数额或股本。验资人员明知公司发起人没有出资或没有足额出资而证明其出资或足额出资;或在别人原本足额出资时却说没有足额出资。验证人员,明知公司的财政陈述内容不实,会异致股东和社会公众重大损失不予指出或许对公司或许形成股东或其他好坏关系人的利益危害的公司资产管帐处理予以隐秘或作不实陈述。审计人员,代表国家对行将建立的公司金融状况检查过程中,发现股份制公司招股说明书,当年的负债表、损益表、财政变化状况,接连3年的运营状况有虚伪内容而置之脑后或协助公司作假等等。
供给虚伪证明文件的行为,有必要情节严峻才构成犯罪。情节不属严峻,即便供给了虚伪证明文件、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峻,主要是指屡次供给虚伪证明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形成国有资产严峻丢失的;给公司、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人形成严峻经济损失的;供给虚伪证明给公司用于进行不合法发行股票,贱价折股、贱价出售国有资产、虚伪出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形成恶劣影响的;等等。
本罪在客观方面体现为供给虚伪证明文件,情节严峻的行为,所谓证明文件,在这里是指资产评价陈述、验资证明、验证证明、审计陈述等中介证明,所谓虚伪的证明文件,是指上述证明文件的内容不符合现实、不真实,或臆造、假造、虚拟了现实,或隐秘了现实真相。虚伪,既可所以全部内容虚伪,又可所以其间的主要内容虚伪。就其体现而言,则因为各种证明文件的内容不同而多种多样,如资产评价师明知公司以什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土地使用权折抵本钱或股本与实践不符,或高于其实践价值,或低于其实践价值,但仍不加指出,依然出具评价证明;或许公司提出的折抵数额原本与实践相符,却又成心压低或举高物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的折抵数额或股本。验资人员明知公司发起人没有出资或没有足额出资而证明其出资或足额出资;或在别人原本足额出资时却说没有足额出资。验证人员,明知公司的财政陈述内容不实,会异致股东和社会公众重大损失不予指出或许对公司或许形成股东或其他好坏关系人的利益危害的公司资产管帐处理予以隐秘或作不实陈述。审计人员,代表国家对行将建立的公司金融状况检查过程中,发现股份制公司招股说明书,当年的负债表、损益表、财政变化状况,接连3年的运营状况有虚伪内容而置之脑后或协助公司作假等等。
供给虚伪证明文件的行为,有必要情节严峻才构成犯罪。情节不属严峻,即便供给了虚伪证明文件、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峻,主要是指屡次供给虚伪证明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形成国有资产严峻丢失的;给公司、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人形成严峻经济损失的;供给虚伪证明给公司用于进行不合法发行股票,贱价折股、贱价出售国有资产、虚伪出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形成恶劣影响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