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否不续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17:12
劳资两边树立劳作联系后,用人单位需求为劳作得签定劳作合同,这是法令规则用人单位要承当的职责,而劳作合同一般是有期限的,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能够续签合同,那么年终劳作合同到期单位可否不续签?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年终劳作合同到期单位可不能够不续签
【事例】老王是外来务工人员,2008年头应聘进入某食品公司作业,两边签定一年期劳作合同。一年后,单位与老王续订一年期劳作合同,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
将近年末,老王收到单位发来的停止劳作合同通知书。老王传闻,《劳作合同法》规则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所以他请求劳作争议裁定,要求与单位康复劳作联系并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老王的要求能得到劳作争议裁定委支撑吗?
【解析】《劳作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劳作者提出或许赞同续订、缔结劳作合同的,除劳作者提出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外,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三)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且劳作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景象,续订劳作合同的。”依据该条,用人单位到底有几回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时机呢?
一种了解以为,用人单位只要与劳作者签定第2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后,有必要续签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由于条款规则:“劳作者提出或许赞同续订,……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也便是说,用人单位可停止与劳作者的第一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而第2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停止权就不在单位了。
另一种了解以为,条款中第(三)种景象后有一句“续订劳作合同的”,所谓“续订”需以两边洽谈一致为条件。因而,用人单位实行完第2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后,可选择不续订而停止劳作合同。
上海在审裁实践中清晰,《劳作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则,应当指劳作者现已与用人单位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后,与劳作者第三次续订合一起,劳作者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景象。本案中,两边第2次签定的劳作合同期限到2008年12月31日,单位在劳作合同期限到期时,决议不与老王第三次签定劳作合同,劳作联系能够停止。
二、劳作合同到期怎样续签
续签劳作合同的方式
选用书面方式,关于续签后劳作联系的具体内容约好。
需求留意几个问题:
1、续签劳作合同,续签后的待遇要比原待遇高。不然劳作者以此不续签合同的,能够建议经济补偿金。
2、续签劳作合同的期限,假如是在同一个单位第一次续签劳作合同的,劳作期限两边约好就好。而假如是在同一单位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且劳作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景象,视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不续签劳作合同,单位有危险
劳作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就能够不必续签劳作合同,能够让劳作者直接离任走人,不必承当危险,也不必付出额定费用。
依据《劳作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合同停止:
(一)劳作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赞同续订的景象外,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则停止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
所以假如劳作合同到期,是公司提出不续签的,公司要正常付出经济补偿金。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年终劳作合同到期单位可不能够不续签”问题进行的解,经过事例的剖析,劳作合同到期后,要不要续签合同由劳资两边洽谈,而用人单位是能够停止劳作合同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年终劳作合同到期单位可不能够不续签
【事例】老王是外来务工人员,2008年头应聘进入某食品公司作业,两边签定一年期劳作合同。一年后,单位与老王续订一年期劳作合同,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
将近年末,老王收到单位发来的停止劳作合同通知书。老王传闻,《劳作合同法》规则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所以他请求劳作争议裁定,要求与单位康复劳作联系并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老王的要求能得到劳作争议裁定委支撑吗?
【解析】《劳作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劳作者提出或许赞同续订、缔结劳作合同的,除劳作者提出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外,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三)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且劳作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景象,续订劳作合同的。”依据该条,用人单位到底有几回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时机呢?
一种了解以为,用人单位只要与劳作者签定第2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后,有必要续签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由于条款规则:“劳作者提出或许赞同续订,……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也便是说,用人单位可停止与劳作者的第一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而第2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停止权就不在单位了。
另一种了解以为,条款中第(三)种景象后有一句“续订劳作合同的”,所谓“续订”需以两边洽谈一致为条件。因而,用人单位实行完第2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后,可选择不续订而停止劳作合同。
上海在审裁实践中清晰,《劳作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则,应当指劳作者现已与用人单位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后,与劳作者第三次续订合一起,劳作者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景象。本案中,两边第2次签定的劳作合同期限到2008年12月31日,单位在劳作合同期限到期时,决议不与老王第三次签定劳作合同,劳作联系能够停止。
二、劳作合同到期怎样续签
续签劳作合同的方式
选用书面方式,关于续签后劳作联系的具体内容约好。
需求留意几个问题:
1、续签劳作合同,续签后的待遇要比原待遇高。不然劳作者以此不续签合同的,能够建议经济补偿金。
2、续签劳作合同的期限,假如是在同一个单位第一次续签劳作合同的,劳作期限两边约好就好。而假如是在同一单位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且劳作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景象,视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不续签劳作合同,单位有危险
劳作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就能够不必续签劳作合同,能够让劳作者直接离任走人,不必承当危险,也不必付出额定费用。
依据《劳作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合同停止:
(一)劳作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赞同续订的景象外,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则停止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
所以假如劳作合同到期,是公司提出不续签的,公司要正常付出经济补偿金。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年终劳作合同到期单位可不能够不续签”问题进行的解,经过事例的剖析,劳作合同到期后,要不要续签合同由劳资两边洽谈,而用人单位是能够停止劳作合同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