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14:32
现在的飞翔东西便是飞机,当咱们在飞机上遇到在飞翔人员运用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的行为,也归于损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行为。那么,什么叫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怎么确定?请看听讼网小编收拾的下文中将会为我们具体介绍。
一、什么叫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
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是指对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严重公私资产安全。违法分子运用航空飞翔的危险性和易受侵略性,为到达违法意图,不吝以机组人员、乘客、严重公私资产的安全为价值。
二、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的确定
(一)罪与非罪
司法实践中,在确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时,首要是掌握该行为是否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损害性,是否损害或足以损害飞翔安全。
假如行为人对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的不是暴力行为而是钳制或其他行为;或许行为人不是对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而是对航空器以外的人员或航空器自身施用暴力或强力;或许行为人乃是对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而是对停机待用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或许行为人是对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但不足以危及飞翔安全的,均不构本钱罪。
(二)本罪与损坏交通东西罪的差异
本罪和损坏交通东西罪都是成心违法,而且都有或许危及飞翔安全,但差异是显着的:
1、违法目标不同。本罪的违法目标多为航空器上的人员,包含机组人员、乘客和其他任何人员;交通东西罪的违法目标为交通东西自身,如损坏航空器的发动机等。
2、违法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对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损坏交通东西罪在时刻上为正在运用中的航空器,包含航空器停机待用的,且手法也不限于暴力。
(三)本罪与绑架航空器罪的差异
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和绑架航空器罪侵略的都是航空器的飞翔安全,且一般都是在飞翔中的航空器内施行的。两者的首要差异是:
1、违法客观方面体现不同。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的违法行为人是对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其违法行为只能发作在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内,违法手法仅限于暴力;而绑架航空器罪的违法行为人是对正在运用中或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自身和机上人员运用暴力、钳制或其他办法,其包含正在运用中如停机待用的航空器,违法手法也不限于暴力。
2、违法片面方面不同。绑架航空器罪的违法行为人对航空帮上的人员运用暴力,其意图在于绑架航空器;本罪的违法行为人对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只要危及民用航空器飞翔安全的成心,而无绑架航空器的成心和意图。
(四)本罪与严重飞翔事端罪的差异
严重飞翔事端罪是指航空人员违背规章制度,致使发作严重飞翔事端,形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两者的差异是:
1、违法客观方面不同。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体现为行为人对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的行为;严重飞翔事端罪则体现为航空人员违背规章制度,因此发作严重飞翔事端形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违法主体不同。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的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处于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包含机组人员和乘客都可成为该罪的违法主体;严重飞翔事端罪的违法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只能是航空人员包含从事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上人员。
3、违法片面方面不同。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只能由成心构成;严重飞翔事端罪过为人在片面上只能是过错。
归纳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收拾的关于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确定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此刻对这方面的内容已经有了必定的了解,期望能够在实践中帮到您,假如您还有不明白的当地,欢迎登录听讼网站进行咨询为您供给协助,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一、什么叫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
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是指对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严重公私资产安全。违法分子运用航空飞翔的危险性和易受侵略性,为到达违法意图,不吝以机组人员、乘客、严重公私资产的安全为价值。
二、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的确定
(一)罪与非罪
司法实践中,在确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时,首要是掌握该行为是否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损害性,是否损害或足以损害飞翔安全。
假如行为人对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的不是暴力行为而是钳制或其他行为;或许行为人不是对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而是对航空器以外的人员或航空器自身施用暴力或强力;或许行为人乃是对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而是对停机待用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或许行为人是对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但不足以危及飞翔安全的,均不构本钱罪。
(二)本罪与损坏交通东西罪的差异
本罪和损坏交通东西罪都是成心违法,而且都有或许危及飞翔安全,但差异是显着的:
1、违法目标不同。本罪的违法目标多为航空器上的人员,包含机组人员、乘客和其他任何人员;交通东西罪的违法目标为交通东西自身,如损坏航空器的发动机等。
2、违法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对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损坏交通东西罪在时刻上为正在运用中的航空器,包含航空器停机待用的,且手法也不限于暴力。
(三)本罪与绑架航空器罪的差异
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和绑架航空器罪侵略的都是航空器的飞翔安全,且一般都是在飞翔中的航空器内施行的。两者的首要差异是:
1、违法客观方面体现不同。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的违法行为人是对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其违法行为只能发作在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内,违法手法仅限于暴力;而绑架航空器罪的违法行为人是对正在运用中或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自身和机上人员运用暴力、钳制或其他办法,其包含正在运用中如停机待用的航空器,违法手法也不限于暴力。
2、违法片面方面不同。绑架航空器罪的违法行为人对航空帮上的人员运用暴力,其意图在于绑架航空器;本罪的违法行为人对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只要危及民用航空器飞翔安全的成心,而无绑架航空器的成心和意图。
(四)本罪与严重飞翔事端罪的差异
严重飞翔事端罪是指航空人员违背规章制度,致使发作严重飞翔事端,形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两者的差异是:
1、违法客观方面不同。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体现为行为人对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运用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的行为;严重飞翔事端罪则体现为航空人员违背规章制度,因此发作严重飞翔事端形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违法主体不同。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的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处于正在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包含机组人员和乘客都可成为该罪的违法主体;严重飞翔事端罪的违法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只能是航空人员包含从事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上人员。
3、违法片面方面不同。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只能由成心构成;严重飞翔事端罪过为人在片面上只能是过错。
归纳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收拾的关于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确定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此刻对这方面的内容已经有了必定的了解,期望能够在实践中帮到您,假如您还有不明白的当地,欢迎登录听讼网站进行咨询为您供给协助,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