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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辖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02:00
我国地域统辖坚持准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施以违法地人民法院统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统辖为辅的准则。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地域统辖是什么的相关常识,期望能为您回答疑问。
地域统辖是什么
地域统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子上的责任分工。地域统辖则是在级别统辖的基础上,从横向上处理刑事案子应由同一级人民法院中的哪一个法院担任第一审审判的问题。
我国地域统辖坚持准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施以违法地人民法院统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统辖为辅的准则。在确认地域统辖时,首要考虑的应是违法地人民法院。假如刑事案子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合的,能够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在司法实践中,违法地是指违法行为发作地;以非法占有为意图的产业违法,违法地包含违法行为发作地和违法分子实践获得产业的成果发作地。被告人居住地包含其户籍所在地、居所地、学习或作业所在地。实践中要根据具体状况确认。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合,一般是指:被告人流窜作案,首要违法地难以建立,其居住地大众更为了解案情的案子;被告人在居住地民愤大或许影响大,当地大众强烈要求在其居住地审判的;被告人或许判处、或许而应在被告人居住地履行的;等等。
司法实践中为了防止有统辖权的同级人民法院对案子的争办或互相推诿的状况发作,我国法律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统辖的案子,由开始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分,能够移交首要违法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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