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5 19:50
融资租借具有首付低,月供低、利率低的特色,所以许多的人在这方面都会挑选融资租借公司。可是我国关于融资租借公司的建立条件是有必定的规则的,只要满意必定条件才能够建立融资租借公司。那么,融资租借公司的建立条件有哪些呢?融资租借公司的建立程序又有哪些呢?今日,听讼网小编就来为我们答疑解惑。
一、融资租借公司
融资租借公司的运营定位应定位:服务于金融、交易、工业的财物管理机构。是服务交易中更多技能服务含量的服务。尽管也触及资金,主线是为出资人服务,而不是把自有资金悉数占压、套牢在项目中的风险投资事务。因而租借公司既不是银行,也不是借款公司,更不是投资公司,而是一个常识服务性的技能公司。
二、融资租借公司的建立条件
1、外国投资者的总财物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租借公司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契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则。
(2)契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则。
(3)有限责任公司方式的外商投资租借公司的运营期限一般不超越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借公司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方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借公司的运营期限一般不超越30年。
(3)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档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历。
4、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间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三、融资租借公司建立程序
1、建立外商投资租借有限责任公司,应依照以下程序处理: 由投资者向拟建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资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赞同建立的,颁布《外商投资企业赞同证书》,不予赞同的,应书面阐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赞同外商投资租借公司建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赞同文件报送商务部存案。
2、立外商投资租借股份有限公司,应依照以下程序处理:
(1)、向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建立公司的请求书、可行性研究陈述、财物评价陈述等文件。
(2)、件经主管部门检查赞同后,由主管部门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上述文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发起人正式签定建立公司的协议、规章。
(3)、签定建立公司的协议、规章。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检查赞同后,报对外交易经济合作部检查赞同。商务部在45日内决议赞同或不赞同。
3、建立外商投资融资租借公司,应由投资者向拟建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请求资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初审定见上报商务部。商务部应自收到悉数请求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赞同的决议,赞同建立的,颁布《外商投资企业赞同证书》,不予赞同的,应书面阐明原因。
4、建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请求从事租借事务的,应当契合上述条件,并依照第一项规则的程序,依法改变相应的运营范围。
以上便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关于“融资租借公司建立条件和建立程序”的相关法律常识。信任我们经过小编收拾的常识,能够知道融资租借公司建立的条件有哪些,关于融资租借公司建立的程序也能够有必定的了解。当然,假如我们需求了解的法律常识愈加杂乱,我们也能够经过听讼网进行在线法律常识咨询。
一、融资租借公司
融资租借公司的运营定位应定位:服务于金融、交易、工业的财物管理机构。是服务交易中更多技能服务含量的服务。尽管也触及资金,主线是为出资人服务,而不是把自有资金悉数占压、套牢在项目中的风险投资事务。因而租借公司既不是银行,也不是借款公司,更不是投资公司,而是一个常识服务性的技能公司。
二、融资租借公司的建立条件
1、外国投资者的总财物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租借公司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契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则。
(2)契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则。
(3)有限责任公司方式的外商投资租借公司的运营期限一般不超越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借公司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方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借公司的运营期限一般不超越30年。
(3)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档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历。
4、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间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三、融资租借公司建立程序
1、建立外商投资租借有限责任公司,应依照以下程序处理: 由投资者向拟建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资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赞同建立的,颁布《外商投资企业赞同证书》,不予赞同的,应书面阐明原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赞同外商投资租借公司建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赞同文件报送商务部存案。
2、立外商投资租借股份有限公司,应依照以下程序处理:
(1)、向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建立公司的请求书、可行性研究陈述、财物评价陈述等文件。
(2)、件经主管部门检查赞同后,由主管部门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上述文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发起人正式签定建立公司的协议、规章。
(3)、签定建立公司的协议、规章。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检查赞同后,报对外交易经济合作部检查赞同。商务部在45日内决议赞同或不赞同。
3、建立外商投资融资租借公司,应由投资者向拟建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请求资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初审定见上报商务部。商务部应自收到悉数请求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赞同的决议,赞同建立的,颁布《外商投资企业赞同证书》,不予赞同的,应书面阐明原因。
4、建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请求从事租借事务的,应当契合上述条件,并依照第一项规则的程序,依法改变相应的运营范围。
以上便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关于“融资租借公司建立条件和建立程序”的相关法律常识。信任我们经过小编收拾的常识,能够知道融资租借公司建立的条件有哪些,关于融资租借公司建立的程序也能够有必定的了解。当然,假如我们需求了解的法律常识愈加杂乱,我们也能够经过听讼网进行在线法律常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