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过失致人死亡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07:37过错致人逝世罪,是指由于一般过错致人逝世的行为。过错致人逝世罪在片面上有必要是过错,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或许发作别人逝世的损害成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许现已预见而轻信能够防止,致使发作别人逝世的损害成果。客观上有必要施行了致人逝世的行为,而且现已构成逝世成果,行为与逝世成果之间有必要存在因果联系。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1.正确区分过错致人逝世罪与过错引起被害人逝世的其他违法。刑法分则某些条文规则的过错违法,如失火罪、过错爆破罪、交通肇事罪等,也往往发作过错致人逝世的成果,但它们都是由于损害公共安全或许是事务过错而导致别人逝世的成果。规则这些违法的刑法条文与规则过错致人逝世罪的刑法条文,构成特别法条与一般法条的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特别法条论处,不定过错致人逝世罪。因而,刑法第233条在规则了过错致人逝世罪及其法定刑之后指出:“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2.正确区分过于自信的过错致人逝世与直接成心杀人。二者有相似之处:部发作了别人逝世的成果,行为人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或许发作别人逝世的成果,都不期望这种成果的发作。首要差异在于:前者的行为人期望防止逝世成果的发作,逝世成果的发作违反行为人毅力,后者的行为人对逝世成果持听任情绪,发作逝世成果并不违反行为人的毅力;前者的行为人在预见到逝世成果或许发作的情况下,依然施行其行为,是由于他以为凭仗必定的主客观条件能够防止逝世成果的发作,后者的行为人,在明知逝世成果或许发作的情况下,依然施行其行为,是为了完成其他意图,行为人没有考虑凭仗必定的主客观条件防止逝世成果的发作。
3.正确区分疏忽大意的过错致人逝世与意外事件致人逝世。二者的要害差异在于行为人能否预见、应否预见自己的行为或许导致别人逝世。应当依据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自身的风险程度以及客观环境,判别行为人对逝世成果能否预见、应否预见,然后得出正确定论。
4.对过错重伤从而引起被害人逝世的,应直接认定为过错致人逝世罪,不能套用成心伤害致死的形式,定过错伤害致人逝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