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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程序有哪些环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06:47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别人,使别人获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股权改变程序有哪些环节
1.内部股东赞同股权改变
2.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3.做改变挂号
二、相关法律知识: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比例的转让,在我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比例的转让。股份转让,依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方式的股份转让,实践包含已交纳本钱但是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含那些尽管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此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方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则,股权转让有必要以书面方式、乃至以特别的书面方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常常发作,特别以股票为表现方式的股权转让,经过非书面的方式更能有用快速地进行。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收效或许受让款的付出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定股权转让。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则,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揭露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化状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越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买卖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能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则。为躲避此项法律规则,发起人与别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建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司理与别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归于预期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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