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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买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6 14:29
信任大多数去过厦门的人都有一颗想留下寓居的心。有“鹭岛”之称的厦门信任是不少人抱负的栖居地。那么在厦门买房又有哪些条件呢?入住的时分有需求预备哪些资料?
厦门买房条件:
一、购房修建面积及处理人员要契合以下规则:
(1)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获得修建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产品住宅,岛内(不含鼓浪屿区)修建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岛外修建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的购房者,可一次性处理房子产权人或其一起寓居的爱人、爸爸妈妈或子女不超越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处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独自处理户口)。
(2)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前(含当日)获得修建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产品住宅,修建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上(含45平方米)缺乏7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处理房子产权人或其一起寓居的爱人、爸爸妈妈或子女不超越2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处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独自处理户口);修建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含70平方米)可一次性处理房子产权人或其一起寓居的爱人、爸爸妈妈或子女不超越3人的常住户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处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未成年子女不能独自处理户口)。
(3) 本市以外人员购买住宅,房子产权属多人共有,且产权人之间不具有直系亲属联系的,只能给一名实践寓居在本房子的产权人按规则处理常住户口,其他产权人须通过公证组织公证赞同抛弃处理常住户口。本市以外人员和本市常住户口人员一起购买住宅,共有人属直
系亲属联系的,答应其中非本市常住人口的业主以及直系亲属处理落户手续;不具有直系亲属联系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业主及其直系亲
属不能处理落户手续。
(4)岛外人员在岛内购买产品住宅,落户方针与本市以外人员相同。
二、获得房子产权证。
三、实践入住申办资料
1、入住状况调查表。
2、产权证。
3、产权人户口簿、身份证;若房子产权人为多人,且产权人之间为非直系亲属联系,还需供给其他产权人抛弃处理户口的公证。
4、申请人、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若系申办产权人的爱人、子女、爸爸妈妈户口,以下状况应供给其与产权人的联系证明:
(1)同一户口簿父(母)子(女)、夫妻联系不明确的,应供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联系证明。
(2)夫妻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结婚证。
(3)爸爸妈妈与子女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公证或供给爸爸妈妈与子女的联系证明。
(4)系收养子女的,需供给现实收养公证或《收养登记证》。
5、拟落户地镇(街)计划生育部分出具的迁入人员自己或其爸爸妈妈的计划生育审阅定见。
6、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出示的购买产品房状况证明或土地房产测绘档案馆出示的档案摘抄证明。
以上资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标准)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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