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7 19:37工伤保险待遇
项 目
标 准
基 数
支 付 渠 道
医疗
恢复
待遇
医疗待遇
挂号费
依照规范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住院费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规范
医疗费
工伤保险治疗项目目录
药 费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交通食宿费
本单位因工出差规范
按规范报销
用人单位
住院膳食费
因工出差膳食补助规范
70%
罢工留薪期内及
恢复待遇
辅佐用具费
国家规定的规范
按规范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罢工承受工伤医疗的
原薪酬福利待遇
不 变
用 人 单 位
日子不能自理 的
护 理 待 遇
按实际需要
伤残待遇
经劳作能力判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27个月
自己薪酬
工伤保险基金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五级
18个月
六级
16个月
七级
13个月
八级
11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7个月
伤 残补贴
一级
90%
自己薪酬(伤残补贴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的补足差额)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级
70%
保存劳作联系,用人单位(难以组织作业的)按月付出
六级
60%
日子护理费
日子彻底不能自理
50%
统筹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
工伤保险基金
日子大部不能自理
40%
日子部分不能自理
30%
逝世待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同 上
工伤保险基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爱人每月40%
自己薪酬(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越逝世员工生前的自己薪酬)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倍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至四级工伤员工罢工留薪期后逝世待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统筹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
工伤保险基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爱人每月40%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本 人 工 资
工伤员工与用人单位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15个月
①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单位地点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计发
②因工伤人员退休和逝世使劳作联系停止的,不享用
六级
13个月
七级
8个月
八级
6个月
九级
3个月
十级
2个月
工伤员工与用人单位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
五级
33个月
六级
29个月
七级
22个月
八级
18个月
九级
13个月
十级
7个月
?
?
?
?
?
?
?
?